Re: [问卦] 死到临头快被“电业法”给卖了还毫无知

楼主: xxyxx (123)   2016-07-27 13:46:29
※ 引述《a2379928 ()》之铭言:
: 在电业法草案中,台电的确是分割成电厂跟电网。但是法条中只有明定未来必为国营的
: 只有电网事业。
: 第五条 电力网业应为国营,以一家为限,其业务范围涵盖全国。
: 因为后续草案有写道,分割后的公司并不能交叉持股。所以称为[台电]的公司就只负责
: 电网是必然的。至于其他分割出来的发电业,就简称A公司,B公司,C公司好了
: (有报导转述官员,发电业不只分割一间公司,所以就先这么打)
: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开始有疑问? 那法条又没说火力电厂要交由民间经营
: 但是如果原有电厂往后还是交给台电经营,那为什么只在草案中加注电网为国营
: 只字不提台电分割后的电厂往后是否为必定为国营?
因为电业法规范的电厂不是只有台电,他必须同时规范所有电厂,包含公营民营。
所以他也不会去写分割后的台电电厂必定是国营公营民营,懂?
分割后的台电各发电公司要不要民营化,权力掌握在经济部手上,
而经济部的这个权力,基本上不会因这次电业法修法于否而有所改变。
: 后续电厂细节这边都有写道
: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announcement/pdf/104C-6.pdf
: {台电公司在因应电业自由化下规划厂网分离之可行性研究 完成报告} 104年9月
这个报告,只是台电研究所该年度委外研究报告的‘其中之一’,
差不多同年度完成的报告还有评估天灾风险的,这不过是其中之一,
而且这份报告写的是火力发电假如要民营化要怎么做,
至于要不要做等等,不是这份报告可以决定的。
附带一题,这份完成于104年的报告是台湾经济研究院受台电委托写的,
而台湾经济研究院.....
我列些知名度比较高的人名好了。
董事长:江丙坤
董事:施颜祥、徐立德、邱毅、薛香川.......
: 中文摘要1的地方就明文写到
: 观察电业法修正之方向,系以厂网分离之推动、电力网维持国营、
: 发电部门开放竞争等自由化措施,改善我国之电业环境。惟在上述之前
: 提下,台电公司推动民营化将跳脱过往以综合电业进行整体民营化之
: 考量,调整为以推动火力发电部门民营化方式进行,并依此作为整体民
: 营化规划方向之重点。
恩,那实际上台电是怎么做的?
台电在2013年这么说: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4/309737.htm

为因应电业自由化发展,台电公司董事长黄重球24日表示,台电在完成
“厂网分工”后,预计在2016年成立“水火力”、“核能”、“输供电”
、“配送”等4个事业部,以节省支出,强化成本考量,让台电由机构变企业。

104年九月,你提的报告问世。
105年一月,台电正式设立水火力发电、核能发电、输供电、配售电四个事业部,
且看来这就是台电未来分割的方向。
105年三月,总统大选。
105年七月,目前版本电业法草案问世。
咦?
不管是台电自己的规划或者是目前电业法草案,火力发电独立民营化?
好像没看到这个规划。
而且在讲白一点,目前台电的规划很明显就是就算电业法修正后也全部继续公国营,
输供电绝对国营,配售电或者独立为公营公司或者和输供电结合,
核能发电利用法规去绑让他公营,火力发电去跟水力绑在一起,
总之,就是利用草案中的第五条。

第五条 (国公营电业)
输配电业应为国营,以一家为限,其业务范围涵盖全国。
设置核能发电之发电业与容量在二万瓩以上之水力发电业,以公营为限。
但经电业管制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项所称公营,指政府出资,或政府与人民合营,且政府资金超过百分之五十者。
由公营事业转投资,其出资合计超过百分之五十者,亦同。

而现行电业法中的相关法条写成这样:

第 8 条
水力发电之容量在二万瓩以上者国营。
但经中央主管机关特许者,不在此限。

且现行电业法中并没有规范核能发电一定要公营。
其实真要切割台电发电业的话,将核能与水力,
或者至少跟抽蓄发电放一起是比较合理的,
台电的作法很明显就是要用水力绑火力一起继续当公营事业。
: 也就是电业法通过后,起初会先切割成电网跟发电,起初都仍维持国营。但是电厂之后
: 会逐渐独立出去(在报告内就有写到),最终目标是将火力电厂民营化
台电自己的实际作为都不鸟这份报告了,而且这份报告还不是台电自己写的,
是委托外人进行可行性研究而已就引伸成这样,该说佩服吗?
: 魔鬼一直都藏在细节里,草案里没写清楚的地方不代表不会做。相反的,有时就是因为
: 他很想这么做,但怕遭遇太大反弹所以会分阶段实施。不然早就明定分割后的电厂必定
: 为国营之类的文字了。
草案根本没写分割后的台电发电厂要贱卖给财团,甚至于如果今天经济部想卖,
他随时可以卖,不用等到电业法修正。
这个事实,不因你找一篇研究报告而有所改变。
: 总之,没有人误会这法案,政府的确打算将火力发电都民营化。除非在电业法中明定,
: 不然到时电厂卖光光是未来趋势。
而且退一万步说啦............
你拿一份前政府,国民党政府,国民党马政府时代的研究报告,
还是邱毅挂名当董事的机构出的研究报告,
说现任政府,民进党政府,民进党蔡政府会照这份报告作?
顾问还可以说是闲职,董事?
我想你这个已经不是引伸过度的问题了。
昨天八卦版才一个拿国民党政府提出的电业法修在草案在扯皮,
现在你拿一个国民党政府时代写的研究报告在说嘴?
这么喜欢拿明朝剑砍清朝官啊?
作者: aurior (auri)   2016-07-28 00:40:00
最近很多新ID ,有些人说PTT站规一个人可以拥五个分身。在某些板他们受不了自己的文章没人推,习惯开分身带风向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6-07-29 08:39:00
这篇应该去八卦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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