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死到临头快被“电业法”给卖了还毫无知

楼主: a2379928   2016-07-27 01:58:31
在电业法草案中,台电的确是分割成电厂跟电网。但是法条中只有明定未来必为国营的
只有电网事业。
第五条 电力网业应为国营,以一家为限,其业务范围涵盖全国。
因为后续草案有写道,分割后的公司并不能交叉持股。所以称为[台电]的公司就只负责
电网是必然的。至于其他分割出来的发电业,就简称A公司,B公司,C公司好了
(有报导转述官员,发电业不只分割一间公司,所以就先这么打)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开始有疑问? 那法条又没说火力电厂要交由民间经营
但是如果原有电厂往后还是交给台电经营,那为什么只在草案中加注电网为国营
只字不提台电分割后的电厂往后是否为必定为国营?
后续电厂细节这边都有写道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announcement/pdf/104C-6.pdf
{台电公司在因应电业自由化下规划厂网分离之可行性研究 完成报告} 104年9月
中文摘要1的地方就明文写到
观察电业法修正之方向,系以厂网分离之推动、电力网维持国营、
发电部门开放竞争等自由化措施,改善我国之电业环境。惟在上述之前
提下,台电公司推动民营化将跳脱过往以综合电业进行整体民营化之
考量,调整为以推动火力发电部门民营化方式进行,并依此作为整体民
营化规划方向之重点。
也就是电业法通过后,起初会先切割成电网跟发电,起初都仍维持国营。但是电厂之后
会逐渐独立出去(在报告内就有写到),最终目标是将火力电厂民营化
魔鬼一直都藏在细节里,草案里没写清楚的地方不代表不会做。相反的,有时就是因为
他很想这么做,但怕遭遇太大反弹所以会分阶段实施。不然早就明定分割后的电厂必定
为国营之类的文字了。
总之,没有人误会这法案,政府的确打算将火力发电都民营化。除非在电业法中明定,
不然到时电厂卖光光是未来趋势。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27 06:14:00
看下来的确没有写清楚到底那些火力电厂能不能民营不过有台汽电 森霸 星能 星元 美亚 国光当案例应该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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