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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ern (jiern)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FB] 洪慈:【不容国章枉死、制定军冤条例】
时间: Tue Mar 8 17:14:33 2016
FB卦点说明:
当初跑去选择其它委员会不选国防委员会
结果昨天无法在国防委员会中质询军方将官有关人权问题
只能开类似座谈会找校级军官谈话回去转达
一边是肥迪立委努力在质询将官及国防部官员
一边是号称捍卫军中人权选上的洪立委只能找校级军官谈话
妳下次再不选国防委员会,我只能一路继续酸下去
FB连结:
https://www.facebook.com/newpowerhung/?ref=ts&fref=ts
FB内容:
【不容国章枉死、制定军冤条例】
过去这段时间以来,时代力量还有我这边,都接到非常多的民众陈情,提起过去在军中遭
受的不当对待与冤屈,希望能够申冤平反。但是,受限于追诉时效、国赔时效,以及相关
法令的规定(国安法第九条),人民无法透过体制内的司法程序洗刷冤屈,获得赔偿。
黄国章的案子,就是指标性的案例。黄妈妈说,他已经二十多年没有走进立法院,这一次
,她很痛苦,但是,他要把黄国章奉献给社会,借由此案,推动军事冤案处理的制度化。
我完全可以体会黄妈妈的感受,也非常感佩黄妈妈的胸襟。在台湾,二二八与白色恐怖的
赔偿、补偿已经行之有年,但是,军中冤案、军中的不当处遇,仍然缺乏制度化的救济管
道。这是转型正义工程不能回避、也一定要面对的过去。
我们会加紧脚步,尽快提出军冤条例的草案!
时代力量希望军冤条例之立法方向:
1.设立具调查权之军中冤案、不当处遇、审判之调查组织,并赋予该组织调查权。
2.针对不当审判之军中冤案,或因特别权力关系造成之不当处遇,以专案进行国家赔偿,
并向家属公开道歉,回复受害人之名誉。
3.修正追查、修正时效之相关限制。
4.透明化审理过程与结果。
黄国章案摘要:
二十多年前,民国84年,海军新兵黄国章以海军舰艇兵入伍,84年4月,黄国章赴海军南
阳舰队“九一七号”报到,担任伙房兵。没过多久时间,黄国章屡屡向家属求救,表示在
军中有遭到恐吓、殴打的情事发生。6月10日,军方告知黄妈妈,黄国章在值勤时失踪,6
月15日,国章的尸体为大陆福建渔民发现。全案疑点重重,黄妈妈监察院陈情,要求调查
此案。
84年12月30日,监察院国防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出炉,第三项以“黄国章死因迄今扑朔迷离
,胶葛不明,人命关天,且影响国军声誉形象,无论他杀、自杀或其他意外死亡,军应由
负有权责之军法机关积极侦办,以期水落石出,毋枉毋纵,冤抑得伸,并章法纪”。以全
案移送公务人员惩戒会议审查,舰长冯逸成被申诫。
86年7月22日,海军司令部军事检察官对南阳舰长冯逸成、副舰长徐世昌“黄国章过失致
死”案,全案不起诉侦结。
102年发生陆军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后,行政院组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经过委员会调
查,认为黄国章命案有续行侦查之必要,将黄国章案移交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重启调
查。104年,雄检依业务过失死罪起诉当时的上校舰长冯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