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听了前天卫环委员会关于 “德翔台北”货轮油污的处理质询:
台湾过去ㄧ直以来,都有类似的货轮油污事件,可是我们的政府ㄧ直没办法有一套罚责对
业者(船东)有效开罚与限期改善ㄙ!现在又正逢政府交接期,又签涉到后续要求跟船东
委托的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而有ㄧ向习惯碰到事件就分割处理,又缺乏统一规划的思维
(交通部港务局负责船物赔偿、环保署负责海面上油污处理与赔偿、农委会负责渔损赔
偿等)
各部会各自为政,时间ㄧ直流失,又想赶在台风来后造成二度污染!可是却没有强而有力
的海洋法律直接先要求打捞(现有的海洋污染防制法似乎有漏洞),因为牵涉赔偿问题。
我仔细听了几位委员的质询,严格来讲,对这议题有深入问题的核心的,只有林淑芬委
员(约4:09:50和6:26:00);不过其它新进的立委都有进步了!
现在问题是:德翔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