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R:对废除死刑等议题的看法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4-08 11:58:18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 转移话题就不用了,请回归讨论。
: : 是说我们为何要接受尚市长任意开战这种讨论风气?
: : 请版主出来说明可以吗
: 这真是最大的讽刺。
: 昨天才渡过"言论自由日",今天就有人因为自己看不顺眼,企图限制别人的发言...
: 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就是同意其他人发表自己看不顺眼的言论,
: 某人不能接受,那只证明了他不理解"言论自由日"的真义罢了。
: 正如我昨天说的,即使在本板,还是有人不懂郑南榕的想法,
: 这真是可笑至极...
我早上才在台大版讲过,言论自由的意涵是否厘清过?
首先我们应该这样理解,依据弥尔的伤害原则,这个是否受言论自由所保障?
如果这不是言论自由,那这个后果究责到言论自由就是替罪羊。
如果这是言论自由,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言论自由本身就没有好不好的问题,过程磨合本来就是大众应承担的
如果受言论自由保障那至少有两个目的,
第一,帮助发现真实或真理;第二,帮助民众进行公众讨论。
你要主张言论自由当然可以,但是否有价值或有讨论到重点就是大家可公评的。
况且今天你拿不相关的论述乱扯,别人有意见是不行?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4-08 12:31:00
不是不行,请板主赶人就很好笑了。那很抱歉,我还是坚持我的言论自由。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6-04-08 13:03:00
赶人不是重点…希望能回归废死的讨论了
作者: M9407120 (妖)   2016-04-08 13:04:00
说服别人还要搞一言堂真了不起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4-09 02:35:00
大家能够相互讨论是一件很好的事,但还是要记得紧扣主旨,将讨论建立在确实的逻辑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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