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nk1234 (老谢看天下)
2016-04-03 15:19:47补充刚看的一段影片
http://youtu.be/yfKx8llj_l0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过去一直跟立法院反应,就是有一批自称法律菁英搬出法条一
直在那边玩文字游戏不肯改!现在的法律已经偏颇到只看到加害人没看到受害人!讲人权
时,只看到加害人的人权而没先看到受害者人权?我希望这个问题能被各党团立委看到,
好好处理一下,至于某些人权律师、立委硬要推说个案,那就先不要理他/她了
我上次吃饭时听前台北徐佳青议员讲,过去台湾的法律都是抄美、日、德,但是最后各派
都只顾自己利益变得台湾法律四不像;要引入陪审团制来降低恐龙法官,背后有其它势力
再挡(以人民法律知识不足为由)不肯改革? 如果这是真的,各位真的要谨慎选立委,
不
要一时之气(ex 杜烂马总统 or Kmt) 没仔细看这些立委适任否?司法改革,某种程度是
要靠民代去推动的!
作者:
Tomwalker (黃å°ç¾Š)
2016-04-03 16:30:00如果你进陪审团.....那还是恐龙法官比较好。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4-03 17:48:00没头没尾凭感觉
陪审团在挡的是国民党喔XD 我也支持推动陪审制不过如果你认为推动陪审制 就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还是陪审制推一推好了~琱w经不相信法官了我已经不相信法官了
楼主:
link1234 (老谢看天下)
2016-04-03 22:59:00我考虑的点第一个是有效、影响。现在社会大众已经普遍不信任司法!换言之,司法改革必需加快,才能安定人心至于谈到法律,我第一考虑的点是:每个人必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不能做到这点那法律干脆不要了!至于有些人的法律见解要相信爱与和平能感化人,那是你个人的选择,不要逼着其他人接受你的选择!
楼主:
link1234 (老谢看天下)
2016-04-04 02:30:00是啊,现在狱中人满为患啊,月中法务部就要先放出ㄧ批性侵犯,给他们带电子脚镣,还ㄧ堆人权团体说没人权勒xd你先考虑ㄧ下台湾的实际情况,ok?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6-04-04 14:50:00这串讨论下来我真的觉得没冤枉顾立雄 一堆人跟他一个样平常都在讲人权 但是被害者跟死人就是没人权 死死活该至于陪审制喔 不先把保密的问题解决的话改天就变陪审团被人杀被人砍被放火 再看人权团体讲风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