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过后,五二0就职前一个半月多的时间,民进党团终于敲定党版《两岸订定协议监督
条例》草案,注意:是两岸!不是太阳花学运后提出的“两国”,公民复决条款也删除;
此外,逾期未审完视为同意之“张庆忠条款”,也在版本初出炉时保留,尽管在外界讥评
之后修改为“送院会议决”,但不论是“视为同意”或“送院会议决”,基本上就是没审
过的也要通过,因为民进党居国会多数席次,既在法条上确定要送院会处理,除非民进党
心口不一,就不至于发生国民党多数执政,法案却被冷冻于协商密室出不了门的情形,但
若民进党真的心口不一,难题是未来的总统、兼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要处理。
对于民进党的“转弯”,国民党主席洪秀柱的说法是“非常乐见马规蔡随”,让社会大众
知道“国民党没错”,她还强调,国民党会全力协助尽速通过(三读);相应于洪秀柱的
尽公不为私,前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就没这么客气了,他直接引用二0一四年民进党立委
管碧玲,因为马政府行政院版的“自动生效”条款痛骂马英九“恬不知耻”,回敬蔡英文
恬不知耻。很难讲是不是因为罗智强和一干网友们的嘲讽,让这个条文再转回来一点,不
谈自动生效,但“应”送院会议决。
送院会议决,废话一句
在法律文字上,“应”即意味强制,不能再无限期拖延,虽然,在过去的法律框架中,涉
及人民权利义务者“应以法律定之”,避免政府以行政命令侵权,但还真没有“应送院会
议决”的例子,因为任何法案预算依宪依法都要送立法院会议决,即使备查案,也得送院
会同意备查,就是议决了,换言之,这个条文形同废话,会有这么一个条款,不过是因为
送进朝野协商密室就形同打进冷宫,再出不了门的“重大法案”太多,以集游法为例,屡
屡争议都无法完成修法,最后是靠大法官解释宣告集会游行许可制违宪,才让该条文失效
,尽管大法官从受理到判定也花了六年时间(二00八到二0一四),但仍不能不问:为
什么一个条文的修法案,在立法院都会落到动弹不得的地步?
过去八年,国民党不爱(如集游法取消许可制)和民进党不要的法案(如两岸协议和相关
的监督条例),下场就是此恨绵绵无绝期。就像洪秀柱对民进党肯转弯大力称许一样,对
这么“形同废话”的条文还是要“乐观其成”,否则拖着赖著,届时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就
是两岸关系和台湾发展了。
逾期未审送院会议决是废文,一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又何尝不是废文?根据两岸人民关系
条例,监督机制即已包涵在内,有不足处增添修改之,拉出来立专法的结果,只凸显一件
事:愈想漠视两岸关系愈不可能,法律愈堆愈高,意味关系愈复杂、愈深刻,从这个角度
看,北京也应乐观其成。在两岸关系中凸显国会角色,与其说是民进党的期望,不如说是
王金平的想望,毕竟民进党曾经执政八年,当年的扁政府、陆委会与如今的马政府、陆委
会,立场差别不大,不论谈了几个协议,原则上国会介入有限。
吵完架,还是得携手─对外
在朝才知当家难,对未来的蔡政府而言,两岸关系可以进展有限,却不宜倒退太多,这个
几乎形同“废文”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形式意义远远大过实质内涵,那就要问这个
“形式意义”想达到什么效果?向对岸释出善意?对国民党发出和解讯息?对太阳花学运
呢?
“送院会议决”某种程度就是让太阳花学运代表号─时代力量五席立委,有一个立场表达
的空间,留下国会议事纪录,当然,也可以试试以五席之力霸占主席台;从占领到当选,
台湾民主应该可以更成熟,退一步,为台湾设想,我们的处境如此艰难,政见再不同国会
吵完架,还是得携手合作─对外,谁知道下一次形势易位又是谁当家呢?讥笑或辱骂,都
可免了。
http://www.storm.mg/article/97336
结果当时几十万人上街头,换来的只是晚一点通过两岸监督条例而已。
我看民进党也不敢废核四,甚至会启用核四,不然干嘛不520直接废核,
还要有个时程表,不就是萧规曹随而已,至于民意??选完就没有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