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人权与两公约

楼主: justeat (小玉)   2016-04-02 12:42:48
※ 引述《link1234 (老谢看天下)》之铭言:
: Ps....最后我真的想请教一下板上有否念国际法专长的网友, 台湾再没经过多数台湾人
: 同意下签了两公约, 是否能像退回服贸协议一样, 或是否决该公约?
签公约,为什么要人民同意?
都已经选代议士出来了,还什么都要人民同意,那选代议士干嘛?
其实很多议题人民都不知道,
少部分是少数党跟媒体觉得人民有兴趣,才把它宣传出来。
我们没有签两公约。因为我们不是联合国承认的国家,
联合国退回我们的签属,根本不理我们。
是后来在立法院搞了一个施行法,把两公约的内容当国内法。
两公约的内容,在我们这里是法律,跟公约没有关系,
不用退回,修法就好了。
: 因为现在两公约已经变成犯罪人废死的护身符, 而造成台湾社会很大的困扰!
: 现在的真实情况是: 法官动不动就引用两公约而不判死刑, 废死团体动不动就跑去欧盟
: 告洋状! 人权立委动不动就开大门~ 而这些都没经过台湾人的民主程序而强加在台湾人
: 身上!
告洋状跟两公约没有关系,因为我们没有签!
为什么当初立法院把两公约当国内法的时候,媒体没有报呢?
因为这个很无聊。
你自己看一下两公约的内容就知道了,根本都是屁。
为什么法官老是用两公约不判死刑?
这就是台湾司法可议的地方。
先说了,这边是推测,没有正确答案的。
学法律的都比较偏废死,法官当然也是,
判死刑对他们来说是很有压力的,特别是内容奇怪的案件。
怎么办? 那就找个理由发回更审阿,反正不要在我手上定谳。
两公约只是借口。
作者: link1234 (老谢看天下)   2016-04-02 13:08:00
这要把之前那些判例都找出来,这真的很不公不义!先提供ㄧ断影片:http://youtu.be/A31oj9yYK6w(0:59秒开始,那些人权律师还真讲的出口,然后受害者家属哭的要死)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4-02 16:36:00
嘘楼上,律师解释两公约精神何错之有?还不是记者为了收视率最爱在这时去找他们采访讲得律师一副好像在针对个案一样 呵呵
作者: link1234 (老谢看天下)   2016-04-02 17:44:00
自己去google求证会很难吗?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7994影片中的人权律师就是台南割喉案中加害者的辩护律师,该案判无罪的理由就是引用两公约!应该再开一篇来讨论,两公约国内法化是否可以无限上纲?因为现在整个法律判决根本都偏掉了!先用这篇做讨论议题的起点:http://news.101media.com.tw/news/21739倘若这样无限上纲援引会造成社会大众不安,这是非常糟糕的,执政者似乎还没看到这点!讲到这案,真的很不公不义,你们自己听听台南高分院发言人怎么说:http://goo.gl/v9lgUV明明就是有人在上面以两公约压法官不然也不会这么判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6-04-02 19:31:00
“因为我们没签公约,所以法官不应考虑公约的方向”可是,不考虑成文法以外因素,又会被人骂为恐龙法官了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6-04-02 20:33:00
那就请你去推动废除啊 拜托 在修法之前都是合法的更何况公约精神本就是要朝向废死方向迈进公约就是要求国家尽量减少死刑判决 法官哪里违法了?你不想推动废死 就不要自己去巴著签署 还内国法
作者: link1234 (老谢看天下)   2016-04-02 20:54:00
是啊,有超过八成的人反废死:http://goo.gl/aWRNnC你有什么理由签两公约?签约比较潮?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6-04-03 18:33:00
就跟你说没签约嘛... 你怎么这么烦啊我们连国家都不被承认 签个屁约只是完全把它变成内国法而已 你要废除很简单啊就去叫立委修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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