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管碧玲FB要求资安中心暂缓挂牌

楼主: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3-15 14:16:17
心得:
根据管碧玲委员的脸书文章来看,资安中心的问题还真的不是
普通的大……本文中条列七项,像是:
母法未过,权力来源有问题;
董事会成员,政府相关人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架空政府的控制权;
成员非公务员,不适用公务员之究责法令,却可做行政处分,有权
无责;
由于母法未过,监事成为主要监督机制,科技部却引进民间企业人
士担任监事,政府机关的监事则以层级不高的专员出任,弱化政府
监督权;
此单位不受政府采购法、国有财产管理法及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约束,
可以无偿或受捐赠而使用、拥有公有财产;
弱化董监事会、董事长权力独大;
资安中心人力,全由资策会技服中心百余人充任;
这个马政府急着过的资安中心,看起来似乎有种黑机关的味道?
持续关注。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MvwWCwO ]
作者: cacakakal (豆豆)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FB] 管碧玲FB要求资安中心暂缓挂牌
时间: Tue Mar 15 14:13:30 2016
FB卦点说明:管妈发函科技部要求资安中心暂缓挂牌
因为违法也有非常大的漏洞和瑕疵
FB连结:https://www.facebook.com/biling.kuan/?fref=ts
FB内容:
这是很重要的事,但是反应超级冷淡,我必须再大声疾呼一次,也去函科
技部通知他们违法了!
组织不健全,资安中心应暂缓挂牌!
这几天正在研究“国家资通安全科技中心”的问题,发现很严重的瑕疵,
上周五在议场,也已经当面提醒张善政,建议他考虑暂缓挂牌。
正在研究之间,学界的疑虑,今天也见报了!
我目前为止,发现的几个疑虑:
1、母法未通过,权力来源没有正当性,权力运作缺乏可预测性。
资通中心负责的业务包山包海,事涉国家资通安全的全部业务范围内,犯
罪侦查之外的绝大多数业务,都属它的业务。
该中心之业务范围如下:
一、规划及推动政府机关(构)资通安全防护机制。
二、协助政府机关(构)重大资通安全事件应变处置。
三、支援具有特殊敏感性之政府机关(构)资通安全防护工作。
四、规划及支援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之资通安全防护。
五、规划及协助政府机关(构)培育资通安全人才;推广全民资通安全意
识。
六、推动资通安全科技之研发、整合、应用及国际合作交流。
七、支援产业资通安全重大发展策略之需求。
八、其他与资通安全科技相关之业务。
前述第一款到第四款的业务,是把政个政府都包进去的业务,也因为资安
业务本身又是具有监控,甚至强制性的业务,应属公权力中最机敏的一环
,也是管制性很大的一种权力,拥有这么大权力的机构,却没有母法规范
其权力运作的地位与路径,十分违背法制常规,未来的运作,会不会演变
成怪兽?不得而知。
2、产业界介入董事会,弱化政府控制权:
组织条例规定董事会可以从产业界或民间对资安有重大贡献者用人,且政
府人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这部分十分启人疑窦,政府的资安机构,为什么让产业界介入决策?为什
么弱化政府的决策权?是什么逻辑?百思不解,是为了技术服务的需要,
必须产业界帮忙吗?如果是,也应该透过委托或咨询机制,而不是进来成
为和国安官员平起平坐的决策者。
3、明定成员非公务员,却可以做行政处分。
只有国家机构的处分是行政处分,其影响人民权利义务之处,可循行政救
济途径寻求保障,这个法人,成员非公务员,却拥有管制权力,可为行政
处分,违法或不当时,国家救济体系必须为他善后,但公务员之究责法令
却不上其身,这不是怪胎什么才是怪胎!
4、违法任用产业界担任监事,弱化政府监督
科技部疯了!条例允许董事聘任产业界,但监事没有。法律原则是,凡采
正面列举而不列举,即为故意不列举,没想到科技部违法聘用安碁资讯副
总经理担任监事,政府机关的监事则派层级不高的专门委员。
由于没有母法规范,监事成为主要监督机制,被弱化成民间监督,甚难理解。
此种设计,稍一不慎,资安中心本身就会沦为资安漏洞。
5、除采购可以排除政府采购法之外,还排除国有财产管理法、预算法等相
关规定,可以无偿或受捐赠而使用、拥有公有财产。
资安预算庞大,除了董监事直接指定产业人士,采购也可以排除采购法,
比所有国营事业更不受规范。
6、董监事会组织有漏洞之外,功能也不强,条例规定,三个月才开一次会
,弱化功能的意图十分明显,这制度很明显,莫非是为“董事长”量身定做。
7、新瓶装旧酒,目前的了解:资安中心的人力,全由资策会技服中心百余
人充任。长期辅导产业、本身几乎就是产业ㄧ环的人力,如何扛起资安重
任?资策会技服中心人员摇身一变,成为可以做行政处分的人员,能否胜
任?这也是学界十分忧虑之处。
※ 脸书爆卦请用FB当标题,并附上20正体中文说明卦点,违者水桶一个月。
※ 注意!滥用FB爆卦视同闹板文处理。
※ 记得要附上来源网址。
作者: kuninaka   2015-03-15 14:14:00
为啥520之前要挂牌新机关?
作者: bj45566   2015-03-15 14:14:00
帮高调!
作者: fertalizer (假肥料)   2015-03-15 14:15:00
(′・ω・‵)推
楼主: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3-15 14:16:00
高调,借转公民版,谢谢。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3-16 1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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