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公民觉醒版版主补选开始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4-10-27 20:20:20
推 musashi0839 : 喵喵狗 老夫必须提醒阁下 你发起的公投必需入法 10/27 17:54
推 musashi0839 : 所以你应该要撰写一篇文章,说明板规修正的方案。 10/27 17:54
喵喵狗:可是那个两个公投都没有通过 要怎么入法呢@@?
照理说不是要通过才会修法吗
回应喵喵狗的问题:
老夫必须先肯定喵喵狗,毕竟办活动,开直播这个他真的做得很多。
但是喵喵对于板务的思维还不够深,认为两个公投都没有过不能入法。
我们来看看这两个公投:
公投主题: 是否同意板主扩权超越板规范例?
同意的仅六人,反对的有33人。
因此,此项公投的结果就是,板主在进行判决的时候,
心证只能以板规范例的范围里来进行判决。
以板规第三条(四)为例:
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原本是有没有挑衅或刻意制造纷争,板主说了算。
现在就必须改成以范例为基准:
第三条(四)的范例:
1.直接以脏话或各种污辱字眼攻击某位板友
2.若攻击的对象为板上有某些特定立场或言论之板友则警告乙次。
3.若侮辱的对象没有针对性,或侮辱的对象为国家、政治人物、
但若该政治人物为板友,并来信检举,
并证明自己就是该位政治人物,则以人身攻击板友处理。
历史人物...等则没有违规。
你们之后自己要怎么改就提公投问板众,你之前不明究理,
也不想多问就发了公投就算了,但拜托你在这个位置上,
要做判决要修板规就要动脑思考,不要因为需要思考就觉得烦,就不做了。
对板众来检举的信也不要再让人家石沉大海,
在检举上的就要去回,不然板主当不久的。
再来第二项公投:公投主题: 是否同意M大版规第七条之修正案
很明显的你点进去看,大家虽然反对但是大多支持
3.HermesKing 合起来比较好:http://ppt.cc/WwEy 的意见。
要是你觉得这样的公投不算,但你也不能没有看到板友们表述支持
HermesKing的案子,看你要不要用HermesKing的提议再办一次,
或是直接就让HermesKing的案子过关。
板众最大,板众说了算,大家都说觉得他的案子好了,你还不入法就是你不对了。
你办活动很好,但是请多想想每个板规修正与案件裁决,必须怎么做比较好?
你觉得这两个案子反对比较多,就是大家认定我在乱的依据这又更好笑了。
第一个案子我自己也是反对的,只是要让他有板友的复决,让他有正当的权力来源。
所以你理当写出一个限制板主权力的条文,写明板主不能心证超越范例。
第二个案子我写的比较不周详,但是现在你是板主我不是,本来就应该你来
完善这个公投案的写法,而且既然有更好的意见,
为什么你要说反对的多你就不入法?
如果搞法条,办公投这个你不太在行,你们几个板主也可以自己去协调,
或是咨群板众意见,看要不要活动全责你办,
找一个比较有管板高度的板主写公投案修板规,
再找一个板主专门依照板规判案,这样也很好。
其实你自己在判案子也是不看板规范例,不看既往判例就判了,
lamda是会去针对他讨厌的,立场相左的人特意去找人家。
你的判法是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而判,虽然没有搞到惹人生气但是这样并没有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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