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阿苗又在胡说八道了...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27 20:19:49
我比较想知道因为“恶心的秃头”或是“脑袋有洞”被关,嗯?被罚好了。
因为我觉得到被关有点难。
我们可以这样说,因为我自认权利受损,所以提起法律诉讼,不管是刑法或是民法。
这是基于回复或弥补受损的权利,或者我们说这是正义。
(例如:赏善罚恶的正义。)
基于这样的原因去使用法律诉讼的权利,为何要被你说是,嗯,打压言论自由什么的。
首先,对言论自由的压迫是只什么?
我们可以对一件隐私主张我们有言论自由嘛?
例如我们可以说某位名人患有性病?或是说隔壁老王有HIV?
今天说告公然侮辱是一种压迫言论自由,可以用民法处理,
你只是反对刑法处理,并不是反对被告获取补偿或是形塑正义。
不过我们或许仍可以理解为“反对国家进行这样的压迫”。
但是基于个人例如卢或冯为何需要为压迫言论自由负责?
先说卢好了,对他个人而言那就是他对于权利的保护与维护正义的想像。
他认为他的尊严受到羞辱与扭曲,因此他采取这样的途径去弥补。
这是国家给予人民的保障,可以经由法律去解决冲突并进行保障。
莫非你认为个案无法经由诉讼等程序正义而解决是一件保障言论自由可承受的代价?
再来关于冯,我不认为冯的脉络有这么清晰去处理说这是党国什么迫害言论自由。
因为冯个人提起诉讼,跟冯运用影响力去影响判决,基本上这是两件事情。
(或许也不是冯一个人的影响力,而是一种政治氛围与意识型态的社会控制)
这件事或许有历史上的因果关系,但却无法形成一个清楚的规范性论述,
更无法积极主张去说“现在”对言论攻击诉讼仍是压迫言论自由。
因为现在不是所有人都像冯一样可以影响判决,
而判决品质或许该说是民主政治与法治的不彰。
因此我们该问的是,为何冯案中可以经由政治制造这样的结果,
而不是问说为何冯要去告人,甚至质疑到“现在”为何可以依此告人。
另外我对卢妈没有研究,没兴趣知道他是反公然侮辱还是干嘛。
也没兴趣知道你跟苗博雅有什么深仇大恨,被封锁干嘛的。
你真的有办法针对法学论点,就不是你去缠苗博雅,而是苗博雅纠缠你的漏洞。
还有,做社会运动与政治的最怕搞错敌人。
反废死的主张不会是完全错误的,因此意见不同不代表不是朋友。
提醒你攻击错人或搞错目标不是什么恶意。
但如果提醒你的论点有问题也要被攻击,那我觉得那大家就洗洗睡就好。
嘛,就算我不爽被塞话,但仍然带点好心的建议吧。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我快笑死了...
: 虽然跟一个说蓬莱岛案"不是打压言论自由"的OX讲话实在浪费时间,
: 不过还是讲讲吧?
: : 但是我们不能直接说,因为冯案就认为所有使用该法条的人都是如此。
: 问题是,某人在上一篇文章中,明确说的是"蓬莱岛案没有打压言论自由"!
: 换言之,某人指的已经是"这个个案",而不是"所有使用该法条的人"了。
: 结果他现在又在狡辩说,"我讲的是所有使用该法条的人,不是蓬莱岛案"...
: 明明前面讲的是个案,现在又扯到"所有的人",
: 这根本就是被踢爆真面目之后,赶快拉"所有人"下水的做法。
: : 因为废死联盟或支持废死联盟的论点之一,就是死刑可能被误用,所以应该废除。
: : 例如威权时代利用死刑或是其他刑罚来当做手段,恐吓人民。
: 我帮你把颜色标出来了,不用多谢喔^^
: 诚如上述,威权政府可能使用的手段有很多种,死刑只是其中之一,
: 然而,侮辱和诽谤是最常用、也是最容易置人入罪的方法。
: 大家都知道市长是学历史的,那么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听过"文字狱"?
: 在清朝,讲一句"清风不识字"就会被抓去砍头,
: 现在虽然不会被砍头,但是讲一句"恶心的秃头"或者"脑袋有洞",又或者"职业学生",
: 都有可能被法院判去关;
: 这种"文字狱"的情况,远比死刑更加危险也更严重。
: 为此,事有轻重缓急,首先应当针对迫在眼前的自由危机来解决,
: 然后才来讨论死刑这种较不普遍的问题...
: 不过,对一个公然说冯沪祥"没有打压言论自由"的人说这些,
: 我想我都是白费口舌啦!
: ================================================================
: 这是我最后一次回某人的文章,以后我不会再回这种为国民党作伥的人的文章了。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0-27 22:42:00
如果不用 吱吱跟蛆蛆大概整天被阿扁跟马囧告就饱了你根本就双重标准 告人你觉得很好 道德责难不行今天嘴砲你打压言论自由是会痛逆反而现实上会把人抓去关的东西你可以轻轻放下还好意思讲三小被关很难 根本唬烂 冯光远就被关了讲的话根本跟现实脱节不用整天不是掉书袋就是玩话术啦 没有比较厉害你明明就支持法律可以告就应该告照你的说法 那那PTT讼棍不就都很值得嘉奖 WTF废话 难道有人会主张某人无权进行诉讼 禁治产喔本来就只能负面评价啊那我干嘛负面评价还要听你鸡机歪歪半天照你的本文论点 每一个用在讼棍身上不也都可以如果照你讲的那刑法100条也不用废了啦万一有人乱讲话伤害国家利益不就无从救济 好怕怕根本莫名其妙那你的人格伤害又怎么定义 为什你不认为刑责可能伤害言论自由 要以问代答来逃避 大家就来阁下伟大的论述之下 想必北韩跟支那也有充分言论自由骂习近平被抓走关起来也是为了保障领导者人格不被伤害 可喜可贺是啦 有错的是法律不是人 那纳粹军人不就都很无辜还有这种切割法的 阿不就好厉害实际上压制言论自由的结果 两者缺一不可的恶法亦法这种结论也好意思作 还敢讲三小论述林北看到论述两个字就想到中立假掰王胡忠信 超讨厌我用字都很简单吧 有什好看不懂的? 哪里看不懂?我问那个问题是因为原PO觉得不会啊?你赞成执行刑事诉讼 认为那是权益 不应被道德批判也觉的不叫打压言论自由 这不都你讲的你写哪一句话是觉得会的? 我真没看到而你认为法律有问题 但执行诉讼者没有不就是恶法亦法?我认为很简单 败诉者需负担风险并且交给民法处理即可 就降还有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主张言论自由最重要我回答了 不过 我主要在讲的是你的双重标准也就是你对刑责的纵容 而对道德谴责的严苛最后 因为你说看不懂我再讲一次我的主张打压言论自由的结果 是法律与原告进行诉讼造成的缺一不可 所以原告自然也是在打压言论自由还有你既然赞成执行诉讼 我不认为说你主张恶法亦法有任何问题这就要扯比较远了 会 我也不认为言论自由至高无上但是民法的角度两造负担风险较一制 而刑法事实上对滥诉没皮条 诬告成立可能性近乎于零而且刑法属于国家强制力的一部分 本身应有其谦抑性至于原PO基本上除了一直玩弄文字 把话说得好像很深奥很厉害 我不觉得他有任何想讨论的意图什么叫“告人很糟糕不等于他要为可能发生限制言论由的结果承受道德上的责难” 我还真难懂我的偶像克鲁曼跟艾西莫夫都主张文字要尽量简单让人容易理解 偏偏有人反著作还敢先讲看不懂我写什我也实在很无言上面那一段瞎掰 我讲一下 逻辑上是这样不告-> 言论自由不受伤 不救-> 会死为什你可以举出这么诡异的例子呢一个人去告是行使他的权力,这是良善的这句话拿来套在讼棍也可以通吗? 大大你对善人的见解真的是独特 小人佩服累了 中离先 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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