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自贸港区向制造产业招手 赖中强举证打脸

楼主: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7-21 21:04:47
自贸港区向制造产业招手 赖中强举证打脸劳动部
针对劳动部官员发言指称,自由贸易港区与未来自由经济示范区内,规划进驻的对象多为
服务业,根本不能聘雇外劳,反黑箱服贸民主阵线召集人赖中强今(16)日下午再发声明,
援引台湾港务公司去年招商锁定制造业等资料,打脸劳动部,并谴责劳动部回避问题,罔
顾人民就业权益,质疑“如果自由贸易港区不能雇用外劳,那为什么不接受台湾劳工阵线
的意见,把这个规定删掉呢?”
赖中强指出,行政院已通过自由经济示范区第一阶段,“以自由贸易港区为起点,结合邻
近园区推动”,台湾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去年9月18日发布讯息表示,为配合产业发展需求
,进行高雄南星自由贸易港区招商计画中,产业制造区6块标的开标作业,“推出高雄港
目前唯一可生产制造用地,以吸引钢铁、金属制品与模具等产业进驻”,赖中强问,“钢
铁、金属、模具产业不正是制造业吗?”,请劳动部公开承诺,得标进驻的厂商运锠钢铁
、杰期企业、建信资源等不可雇用外劳!
他表示,翻阅行政院核定《自由经济示范区第一阶段推动计画(103年2月修正)》内容,其
中智慧物流营运模式“最佳物流方案_示范区_制造加工”,不正标明预计在示范区内,进
行制造加工生产活动吗?
对于劳动部解释,国内新增投资案与台商回台投资案,“短期性”外籍劳动力优惠措施,
将于今年12月底停止申请认定,并非永久放宽的说法,赖中强认为,所谓“停止申请认定
”其实是停止接受挂号,不等于“停止雇用外劳”。依照“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中的
“蓝领外劳审查标准”,只要今年底以前取得自有品牌、国际供应链供应商、生产高附加
价值、研发中心营运总部认定函的台商,在三年内完成新设厂场,并取得工厂设立登记证
明文件,就可以适用台商回台投资增额外劳规定,届时已经是2017年底了,再加上聘雇许
可的有效期间、聘雇许可期限届满后的重新招募,“请问这些台商要到何年何月,才会停
止雇用外劳?”
因此尽管自经区条例条文中,并没有蓝领外劳的规范,但赖中强强调,自由经济示范区推
动后,越多的新增投资就是越多的增额外劳,越多的台商投资也是越多的增额外劳,越多
的自由贸易港区投资就是越多的厂商可以雇用四成外劳,而大量的低薪劳工,正是资方迟
于改善劳动条件的诱因。
http://www.peoplenews.tw/news/53701e4a-89d2-4ea3-9f37-0f9eab99d401
不要让自经区变成廉价劳力区
说起来张荣丰之前爆料说 自经区是国贸派05年突发奇想的
阿 这就是台湾的政策呀.....
延伸阅读→让你真的看懂草案的“自由经济示范区释疑书”http://j.mp/fepzbook
示范区正反意见比较表http://fepztw.github.io/
各场Hackpad网址如下
(1) 总体政策 http://j.mp/hackfepz1
(2) 国际健康 http://j.mp/hackfepz2
(3) 农业加值 http://j.mp/hackfepz3
(4) 教育创新 http://j.mp/hackfepz4
(●详情各场沟通会资讯网址→http://goo.gl/XvI7L8)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7-22 01:43:00
推 赖律师加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