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推公民监票制 台联愿开放监票名额
http://newtalk.tw/news/2014/07/21/49422.html
由于现行法规,小党、独立候选人等皆无法参与监票,因此由多个公民团体组合而成的“
台湾选举监督联盟”今(21)日下午拜会台联立院党团,盼能获得台联支持,立法修改《选
罢法》,支持公民监票制度,也希望台联能提供部份监票员名额给民团,让公民也能参与
监督。对此,台联党团总召赖振昌表示,能与民团合作推动监票制度,台联是“乐观其成
”。
“台湾选举监督联盟”认为,观选制度的完备,以及监票员开放公民参与,是防堵选举舞
弊的重要措施之一,不过,依照现行的《选罢法》第59条第3项第1项的规定,“立法委员
、直辖市长及县(市)长选举,仅由推荐候选人且其最近一次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
立法委员选举得票率达5%以上之政党,于各投票所推荐监察员一人。”因此,所有以小党
或无党籍身分参选的直辖市长、县(市)长候选人都没有资格推荐监票员进行全程监票工
作,而这次以无党籍名义参选的台北市长参选人柯文哲、冯光远,自然也没有办法到现场
监票。
因此,台湾选举监督联盟今天首先拜会台联党团,希望能尽快修法,让小党、独立候选人
及公民团体,能有参与公平监票的资格。公民监督国会联盟执行长张宏林表示,若来不及
在年底的9合1选举前修法,也希望台联将推荐名额提供给他们运作,这样对于台联的形象
也是加分。
对此,赖振昌回应,因为他们也不容易找到充足的监票员,所以很乐意跟民团合作,只是
该如何执行,还要再视法规等细节再作研议。
张宏林还说,除了开放监票员,台湾也应尽速制定“观选制度”,否则台湾号称是民主国
家,但这些选举制度的水准反而都像蛮荒的第三世界,不但丢脸,台湾又凭什么说自己是
民主国家?
照理来说,至少参选人有权力监票吧,毕竟他们也花钱去参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