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quiem (Babi Yar)》之铭言:
: ※ 引述《wuhawuha (5566得第一)》之铭言:
: : 联合国当中的会员就是中国
: : 没中华民国
: : 所以中华民国要用台湾或其他名字
: : 才可能重新加入联合国
: : 这样台湾才算是国家(全球都承认)
: : 这样推论对吗?
: : 所以严格说起来台湾的主权未定 是不是个国家也未定
: 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理路是这样的:
: 先区分好政府(政权)和国家这两个不同层级。
: prc 与 roc 是政府层级,这两个政府争夺“中国/china”这个“国家”
: 的代表权:先是打了一场内战,roc 败逃到台湾,武力战争失败,领土
: 也没了。武战失败后二十余年,联合国2758号决议文的最后一段又斩断了
: roc (即“蒋介石及其代表”)代表中国的资格,国际承认 prc才是中国
: 这个国家的合法代表者。roc 至此又输了文战,成为彻底的亡国政权(于
: 武力,于国际地位,于领土,都不再具有代表“中国”的资格)。
: 而这个 roc 想要在 prc 外树立自身的存在权利,也就是自称还能代表全
: 中国,就不得不把台湾这个战后领土处理程序有瑕疵的地方当成“中国领
: 土”的一部分。因为这样,roc才能继续宣称具有代表中国的资格:因为
: 唯有这样,roc 才能宣称自己具有中国“部分领土与人民”,而不是一个
: 国际地位(代表的合法性),领土都失去的空中政权。也就是说,roc 只
: 有在“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基础上,才能自认为是能跟 prc 平起
: 平坐的内战双方代表。(所以必须将两岸问题视为中国内战延长,也必须
: 将台湾视为中国一部分)
: 对中国代表权争夺战胜利者 prc 来说,roc 不过就是个“前朝”,只剩
: 一些遗民,占据了“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在叫嚣。所以prc也要认定台湾是
: 中国的一部分,这样可以顺理成章的抹煞掉roc的任何一丝存在基础(只要
: 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一部分,一切国家继承合法性问题都可以靠已经有定论的
: 2758号决议文去解决)。就把台湾当成中国领土一部分这点,两政府是殊途
: 同归的。
: 但对于这争执中国代表权的两政府来说,“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宣称
: 最大的问题和瑕疵是美日联手挖的国际法陷阱:美日透过二战后亚洲战场
: 唯一能具有结束战争能力的国际条约:旧金山和约的文字安排,并未明确
: 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也没排除这个可能性)。中国代表权的相争
: 两造尽管都援引开罗宣言这种战争期间的盟国意向声明来声称中国领有
: 台湾的权利,却没办法解释旧金山和约这个具有最正式效力的国际文件
: 中关于台湾的段落:日本在这个段落里宣称放弃台湾,但不谈台湾归属,
: 也就是所谓的台湾地位位定论。
: 对于台湾以及台湾人民来说,这个中国内战两政府眼里的陷阱,正好是
: 一个喘息的空间:因为这在国际法上给台湾一个抛开被迫在中国代表权之争
: 选边站的机会,可以有另一个选项:另立新国家。地位未定的台湾可以依据
: 战后普遍得到实践的人民自决原则(各前殖民地借此以独立)决定自己的
: 未来。
: 但这是另一个难点:台湾人民其实并没有真的利用这个国际法空间,对
: 台湾的未来定位做过住民自决的意见表达:在roc的统治之下当然不可能
: 有这个机会。而民主化未久,roc与prc又用文供与武吓的方式,继续压抑
: 这个表达空间,否认另立不同于中国的新国家这个选项。所以到现在为止,
: 其实台湾人民并没有真的表达过什么意见,至少没有透过公投等住民自决
: 程序表达意见。
: 但有人透过比较迂回的方式,认定“台湾已经表达了自决意愿”。这个论点
: 理由是:台湾的中央政权已经可以经由台湾国民,而且仅仅只限台湾国民,
: 的选举而更迭,充分实践了人民主权原则。透过总统直选这个举动,所谓的
: 台湾“人民”(民族)的界线已经得到了确立,与中国互不相属。所以这派
: 认为台湾人民自1996年首度总统全民直选就已经实质做出了决定,表达了
: 独立意愿和能力。后续工作只要拆掉挂在这个新国家上面的旧招牌(roc),
: 就可以了(也就是正名运动的由来)。有些人进一步妥协(多少考量到 prc
: 的武力威胁):认为招牌不拆也可以,台湾现状已经放弃争夺中国代表权,
: 实质上已经是与当初争取中国代表权的那个roc不同,称为roc第二共和也可以。
: 但也有人认为这个独立工作其实尚未完工:roc的法统(宪法)还是要彻底
: 排除,到另立新宪时,才能算做是真正表达自决意愿。
: 但不管如何,这些主张的共同点都是:拒绝让台湾参与中国代表权争议,
: 也就是拒绝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而采取台湾中国两边不同国的立场。
: 所以“中华民国席位还在联合国”这个说法也可以终结了。联合国是个国家
: 俱乐部,prc 或是 roc都只是政府层级而已,不是“国家”,当然也没有
: 留不留在联合国的问题。这两个政府仅仅是争夺联合国中“中国”这个国家
: 席位的代表权,而2758号决议文很明确的排除了roc的代表中国的资格。
: 但2758号决议文没有解决的是“台湾是否为中国一部分”的问题。因为“
: 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宣称无法处理旧金山和约这个刻意留下来的台湾地位
: 未定论空间(不要再提开罗宣言这个根本端不上台面的辅助证据了),所以
: 台湾能不能以新国家,还是中国一部分的身分(就是接受prc代表)出现在
: 联合国,还是个未来式。这是个国家承认,而不是单纯政府承认的问题。而
: 用roc名号代表台湾要求“返联”,对联合国来说,等于是要重启已经有
: 定论的中国代表权争议(roc都表明是china了...),根本不会有考虑空间。
┌─────────────────────────────────────┐
│ 文章代码(AID): #1Jdrn_Dk (PublicIssue) [ptt.cc] Re: [讨论] 开罗宣言是谎?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2952831.A.36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23 Ptt币 │
└─────────────────────────────────────┘
● 7869 9 6/17 kuopohung R: [讨论] 开罗宣言是谎言?
我在这篇有提到了
1. 开罗宣言比较是美苏英三强讨论如何"处理(分赃)"战后的世界
会把中国拉进来是因为要处理战后日本的殖民地(包含二战时向列强抢夺的)不得不的作法
2. 1945年8月15日,日本受降,日本遵守波兹坦宣言公告,并向同盟国投降
之后的殖民地怎么处理日本也无权置喙,只能交给同盟国
所以日本宣布放弃殖民地土地也是可以理解
3. 战后要重建世界秩序时,那时的中华民国的领土仅限于台澎金马和附属岛屿
1949年国民党流亡台澎金马,1951年9月8日签订旧金山和约,1952年4月28日生效
1952年4月28日签订中日和约
==============================================================================
也就是说假如蒋介石的中华民国还握有长江以南的领土,而且足够抗衡长江以北的中共
再加上台湾像现在一样软可以让国民党吃这么久
那旧金山合约可能会明写着把日本把台湾澎湖周边岛屿交给中华民国
现在实际的条约会这么写的原因
也是美国想要保有若是台湾遭遇不测或是国民党守不住,美国有可以介入台湾的借口
到此,我认为讨论旧金山和约和开罗宣言没太大意义,
重点在于人民有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被国民党殖民过后的国家?
有的话要不要反抗这政权? 以及拿什么工具来反抗?
人民有这种意识而且实际行动了这政权自然瓦解,也就不存在这类问题
PS: 或许中共真的会开战,不过这不是这讨论串的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