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边先感谢各版友的回复以及加油打气,
也感谢台中法扶律师热心的服务,
没有你们,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对抗房东和仲介。
后续又有发生一些状况,在这边再跟大家报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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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我们原本想说昨天已经告一段落,双方走完这一年约就好,
而今天也顺利去申请了租补。
这是10/14(一)凌晨
跟仲介的对话:
她告知我房东现在就是要一年一签,我说我白天会去申请租补
(补充,签约时房东说希望房客可以住三年以上,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接受不租补)
10/14(一)下午
与仲介对话:
对方表示租赁专法是她跟内政部一起修订的,她很熟。
因为我前面有说房东跟她这样做不合法,她提出反驳:
签约之前是属于房东的自由阶段?(有版友可以帮我解释吗?)
补充一:签约当天到现场时她才突然把我拉到旁边说,
这个房东不希望租补,但依法你可以拒绝
补充二:也是因为她签约的当天提醒,所以当天我有录音,
后来我仔细听了录音,当天她们提不希望租补时,
我反问他们租补会有什么影响吗? 后来房东家人解释了一下后,就没有再聊这话题
补充三:下午LINE后面有段仲介收回的话,
印象中是:我可以主张无效,但是不能不承认自己没有说不能租补
10/14晚上
仲介又传来讯息说房东不想租了,从原本的扣一个月押金(请见前文),
改成退还两个月押金,我当下是直接拒绝。因为我们是提早两个月租(九月),
还有给仲介半个月租金。之前有提过我们希望至少是付出的全部金额返还,
两次的搬家费(已经大部分搬入)由我们自己负担。
但仲介不愿意沟通,表明不想跟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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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 我封锁对方,不理会对方的要求,会有任何问题吗? (租约上有可以联络我的手机)
2. 我现在理解我是合法的,不过毕竟这里是生活法律版,因此想问问大家有没有更好的
处理方式呢?
3. 仲介友提到房东的自由阶段,这部分是什么意思呢?
感谢大家耐心看完
希望一切平安 顺心
感谢每一位花时间看完文章的你,也感谢每一位提供宝贵意见的板友,谢谢。
※ 引述《LoveEating (统一狮GOGOGO)》之铭言:
: 谢谢版友热心回复,
: 关于有版友建议解约的部份,简单补充一下
: 因为我们想稳定一点>租屋补助
: 所以也有跟房东提是否改签3年约,不租补
: 但房东不愿意
: (签约时房东有口头提到想找长住房客,
: 刚好也是我们所期望的。)
: 然后我们告知会申请租补的时候,
: 房东又说那她就要跟我们提前解约。
: 而经过确认后,她的提前解约是指,
: 从我们跟她确定后再算一个月租期(依比例付房租)然后押金还要再扣一个月。
: 我自己对房东的解读是:
: 不想缴税+想享重购退税+赚取租金
: 我们其实也有想过解约,去找其他适合的房子,不过对于房东的条件不能接受,因此作罢。
: 再次感谢版友热心回答,后来厘清最主要的问题应该出在租约没有勾选 得 或 不得。现在知道这种情况是需要双方合意的,那我们应该就会倾向选择住满一年了。
: (题外话:如果我是房东,明年要卖房。感觉付个违约金,再找一组愿意配合的房客,或者空着也都比较划算?)
: 感恩 谢谢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