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和母亲租屋住,户籍都有迁进租屋处,承租人是我,已经住了一年多,租金按时缴纳。
今年四月租约将要满一年时,房东希望转为社会住宅,请房仲代管。
我同意,而且因为房仲建议,将房屋承租人换成年满65岁的母亲,可申请租屋补助。
但是四月底才提供资料,签完约,今天5/13就收到资产管理公司的强制执行通知函,
由于我母亲还有债务未清偿,退休前薪水都被扣三分之一,现在又收到强制执行函,我们
很担心资产公司会申请扣押租屋契约,执行两个月的租金,导致无法租屋。
问题:
我查过法令,租屋补助不会被扣三分之一,但是租屋押金有可能被资产公司强制执行吗?
若是有可能被执行,是否承租人换回我的名字,就可以避免被执行了?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