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22/03/24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我没有受伤、原告起诉状也没有提到他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我没有报警,因为根本不知道发生这事
。
原告的起诉状也没有交通事故鉴定或是警察的事故登记联单或是笔录,只有原告的行车记
录器CD跟截图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丙式,并已联络保险公司申请出险、调解庭一同出席
五、事实经过:(内图皆为原告行车记录器截图)
昨天突然收到一份因为交通事故的简易庭通知书(期日种类:调解)。
原告委任律师写的民事起诉状内容主张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致原告车辆追撞前方车
辆,要我赔偿之。
事情是这样地,我在原告车辆前面行驶,过路口后发现前方慢慢堵塞,所以就打方向灯并
且变换车道。
https://i.imgur.com/HV0EXQQ.jpg
起诉状上面主张我因为前方道路堵塞而变换车道(我有打方向灯、对方的行车纪录器也有
存图),且因我是休旅车较高(没有改装),导致我的原后车(原告)虽与我保持随时停煞
的安全距离,但视线明显被遮蔽,且被告(我)骤减变换车道,而追撞我的原前车。
我的人、车皆没事(根本不知道有发生这事,昨天收到简易庭通知书才知道),起诉状也没
有说对方有受伤,但求偿车辆维修及维修工资费用共2万8千多+诉讼费。
原告起诉状说他有与我保持随时可刹车之安全距离,但我变换车道之后,理论上他应该与
我的原前车有更大的安全距离才对,怎么会追撞后还要怪我...
这段期间皆没有警方通知我到案说明,我也根本不知道有这事;民事起诉状没有事故鉴定
、警方的事故登记联单,只有原告的行车纪录器影片及照片。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上班族,第一次遇到出庭很紧张,也联络保险公司并申请到时候会陪同
出席调解庭。
六、问题:
1. 我觉得我没有错,请问在简易调解庭上我应该注意什么?
2. 调解庭之后还可能会遇到什么法律相关的问题吗?
3. 这个案子需要请律师吗?
4. 原告的诉状主张我在发生事情前有10秒间变换车道两次(我看原告的影片是9秒左右)
,属于蛇行及危险方式驾驶;请问警方开罚的科技仪器,如测速照相、区间测速、车距违
规等都是必须要定期校正才有效,原告的行车记录器上的时间如果没有定期校正,应该不
能当作我是危险驾驶的依据吧?
5. 我跟公司请假扣薪水出庭并处理这些鸟事,如果我有机会打赢官司,我可以求偿什么
吗?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刚刚仔细看起诉状跟行车记录器日期 原来是109(2020)年 2年前的3月发生的…都过2年
了法院还可以给他告吗?真的造成很大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