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依照新北市政府工务局规定,涉及增加O间厕所或浴室及O间居室,需附上一份“装修套房
行为直下层同意书”(以下简称直下同意书),同时业必须请建筑师针对结构、采光、消
防等检讨签证后,才可以“合法”装修。
问题:
小弟不解,请各位专业人士或政府官员协助解释,为何屋内装修需要“直下同意书”?
既然已经聘请专业人士检讨完房屋装修延伸的问题了,“直下同意书”的用处是?
如果是要签“结构安全保证”或“漏水保证”等,我还能理解,但是同意书内容是由楼下
批准楼上可否装修也太不合理吧!
反而问到后面都是违法装潢比较多,希望设计此表单的人可以解释一下,我不希望曲解政
府的美意,以上。
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