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直下层同意书”问题请教

楼主: sss70618 (五饼)   2021-11-29 19:20:28
事实经过:
依照新北市政府工务局规定,涉及增加O间厕所或浴室及O间居室,需附上一份“装修套房
行为直下层同意书”(以下简称直下同意书),同时业必须请建筑师针对结构、采光、消
防等检讨签证后,才可以“合法”装修。
问题:
小弟不解,请各位专业人士或政府官员协助解释,为何屋内装修需要“直下同意书”?
既然已经聘请专业人士检讨完房屋装修延伸的问题了,“直下同意书”的用处是?
如果是要签“结构安全保证”或“漏水保证”等,我还能理解,但是同意书内容是由楼下
批准楼上可否装修也太不合理吧!
反而问到后面都是违法装潢比较多,希望设计此表单的人可以解释一下,我不希望曲解政
府的美意,以上。
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29 23:37:00
人数增加生活品质会受影响,漏水更有可能发生,还有结构安全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11-30 12:24:00
如果你要设计此表单的人解释,可以直接问新北市政府工务局承办人员.现在公寓大厦格局是可以从自己楼层推知上下楼层格局,如果不相同,至少在预售或新成屋交易时可以询问,又或者大楼管委会也会有相关管线图,结果A楼层变更了,下面楼层在一无所知的状况下,发现自家主卧上方是改建后的厕所等设施,还有可能是睡到一半被粪水干扰到,就可想而知.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30 13:45:00
不晓得你是从哪里推得出签完就要负责的结论..这规定就是为了限缩改建, 有这需求的八成以上都是要出租的然后你所谓的合法检查,根本像办家家一样~改建出来的成果...除了公安以外其他都很好~政府也不愿意为了增加人力, 所以错杀一个挡下非法99个漏字->为了这事幻想一个不存在的状况当作例子,这是要讨论异世界吗??前面就已经提过了,这边划一下重点 1.政府没人力检查且不想增加人力 2.没深入检查的情况 你所谓的申请就是办家家而已
作者: Yyyyyy   2021-11-30 18:11:00
不服可以走行政诉讼啊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1-12-01 09:51:00
你的案子是公寓大厦件务上下层关系 跟透天前后左右栋不太一样,如果你真的很在意就打行政诉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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