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之前跟朋友的朋友签了两年的投资扭蛋机台合约
(签约甲方是公司 合约内容上没有负责人的身分证号码)
签约内容是每个月可以拿回一点本金和利息
但后来只拿了10个月的钱(大概本金3分之一)
对方就消失了(自己和朋友完全联络不上负责人)
扭蛋机台也全被撤掉
问题:
请问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比较好?
去警察局报案或者去法院提出诈欺&损害赔偿告诉?
或者有其他更好的处理方法吗?
另外也想请问
是不是就算告赢了
只要对方脱产也很可能拿不回钱呢?
(后来查该家公司才发现资本额只有6万
远远小于我当初投的本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