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车祸理赔金额争议

楼主: andy1619 (andy1619)   2021-09-07 19:49:40
一、车祸发生日期:
今年七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行人:手臂擦伤、腰挫伤。后续有再去复诊,医院开出挫伤,再追踪
我方开车:无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无 (行人)
我方:强制险、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晚间大雨我方开车左转撞上走斑马线之对方。
我方全责
六、问题:
理赔金额落差太多
作者: Yyyyyy   2021-09-07 19:52:00
自己衡量刑事前科对你值多少? 保险公司不会顾虑这个的
作者: toyamaka   2021-09-07 20:23:00
损害补偿原则,花费2千要12万也是笑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9-07 20:34:00
这大概就是行情价 上法院判赔可能不到一万~但是你还要缴3~9万给国库,然后身上多个前科~~我是比较赞同让他告到底不要和解,国库的钱多些比较好对方很了解行情,你要是不想付足 建议你不要找他谈了
作者: rinatwo (无)   2021-09-07 21:08:00
行人穿越道加重其刑1/2哦 自己想想吧行驶人行道或行经行人穿越道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因而致人受伤或死亡,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21-09-07 22:26:00
加1/2不是一定加,只是最高刑度会增加1/2,所以加完后刑度变成1年6个月以下,实际判多少还是由法官决定
作者: rinatwo (无)   2021-09-07 22:40:00
判决书一定会跟你说有加阿 法官敢说他没加重其刑吗?
楼主: andy1619 (andy1619)   2021-09-07 23:32:00
感谢以上建议,我会再思考一下,谢谢
作者: viresworld (人类的爱情!?)   2021-09-07 23:40:00
这种前科还好吧,但是要缴罚金
作者: furuuchitw (still standing)   2021-09-08 01:04:00
调解委员的态度?若不合理让民事法庭处理也没有不好,要那些金额要有凭有据,你在检察庭就直接认罪,起诉后法官自然会看你认罪后的作为,积极想和解但对方一直要狮子大开口,怎样的说法能让法官接受,建议委托律师,上法院不一定都坏事,也许能从12万变成你希望的6万,另外刑事也还是有缓刑机会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9-08 01:26:00
另外就是看谈判技巧,且跑法院也是会累的~摆出拼到底的姿态,最多就是6万,不然法院判赔可能连一万都没然后宁愿缴国库也不愿多给...对方说不定就缩了~
作者: GarySu1104 (我是taipoo,taipoo被禁言)   2021-09-08 02:31:00
这根本像漫天勒索,就让他告就好了,赔也不用赔这么多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21-09-08 05:44:00
加重就是有加就好,又不是一定要加满1/2刑度,所以白话意思就是,撞到斑马线上的行人,过失伤害的刑度比一般多一个月,而只要最后法官判决刑度再六个月内都是可以易科罚金。
作者: rinatwo (无)   2021-09-08 05:50:00
笑死 不懂法就不要硬要上来现好吗?跟会把检察官打成检"查"官的人讲法律 真是多余d8613518: 撤告??这个检查官要用什么罪名起诉啊.法律就是一定要加啦 法官没加就是违法判决讲什么叫做不一定加在那边加满不加满 根本跳针就已经是单纯贴法条内容了 还有人能自行脑补 真赞
楼主: andy1619 (andy1619)   2021-09-08 06:11:00
我是原po,回16楼 目前还没调解,对方是说到调解会,他要加价的意思。另外他要求的金额,他也明讲是以过失伤害三个月来跟我谈的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21-09-08 07:44:00
是要加,但有加就可以,法律又没说一定要加满本刑1/2。连骨头都没断,能判到多少?又能加多少?
作者: rinatwo (无)   2021-09-08 07:58:00
跳针哦 我那一段说一定要加满到1/2?别人在讲东 你在讲西 文不对题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21-09-08 08:17:00
你都知道不一定加满,那就不用一直拿这来吓人啦。
作者: rinatwo (无)   2021-09-08 08:31:00
讲法条叫做吓人 笑死 那你来法律板干嘛?
作者: higger (朝乡而行2016)   2021-09-08 08:55:00
动不动就笑死的话笑点蛮低的
作者: rinatwo (无)   2021-09-08 09:00:00
我又不像有人 经常都有二手手机在PTT上能卖频率高到不像一般消费者呢 呵呵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21-09-08 09:38:00
https://i.imgur.com/RKlPhG7.jpg您能告诉我这段出自哪条法律吗?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09-08 10:28:00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6条参考一下https://reurl.cc/Gbkxnd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21-09-08 10:31:00
道交86没有“自己想想”四个字喔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09-08 10:33:00
咦?你的截图有“自行想想”四个字吗?还是我业障重没看到?原来真的有,笑死,图太大没看到下面有拉条www我路人啦,我觉得你俩都没说错,只是有点误会而已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21-09-08 10:53:00
^_^
作者: rinatwo (无)   2021-09-08 11:55:00
哈哈 有人小学生哦 法条也没我的ID啊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21-09-08 12:04:00
S大都知我意思,某人却不知,看来程度比小学再低一级,是幼儿园吗?
作者: rinatwo (无)   2021-09-08 12:05:00
讲法 然后硬要扯里面没有自己想想 哈哈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21-09-08 12:18:00
看来真的是幼儿园 =_=
作者: RaY4451 (R.K)   2021-09-09 14:58:00
单纯评论原PO的事件,今天受害人好好的走在路上被你开车愿意跟你和解已经是人不错了。那个行人个性耿直一点就直接流程走到底给你一点教训了
作者: zoin (zoin)   2021-09-09 21:18:00
10万不错了 我被闯红灯撞到开刀 对方拿了三千说要和解 ..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