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地方机关来电
说要公司成立性平会跟性骚扰调查单位
因为公司里有一位员工涉嫌在网络上性骚扰
经查发现是7月离职的员工
而疑似性骚扰事件的发生时间点是在8月
但因为公司人事疏失,员工离职后未帮他马上做退保动作
所以公司依然是该员的所属单位
请问这样还是要照程序来成立性骚扰调查单位吗
还是只要跟地方机关说明这是已离职员工
并且帮他退保,并提出自愿离职证明即可?
虽然是已离职员工
但他也有回公司说明,并给我们看了对话纪录
发现好像单纯是性交易的价格谈不拢
对方收回交易部分的讯息后提 性骚扰
还是干脆做个顺水人情直接发函调查性骚扰不成立会比较好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
不是很清楚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