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劳资纠纷调解与特休问题

楼主: marco16241 (XDXDMAN)   2021-08-26 21:34:06
事实经过:
1.我去年有参加劳动部的青年就业奖励,然后入职,三个月后第一笔奖励金两万元入手,
之后我再向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询问今年的第二阶段的奖励金一万元何时会发放,
得到承办人员的回答是此阶段审核未通过,因为我有被调动过公司,然而公司方面没有任
何的会议、公文、通知,再之后我向上司通报只得到一张盖公司大小章的“在职证明”
,这张在职证明只草草写了我还在原公司的同座位同职位,另一边老板似乎无意赔偿还与
主管说:“没先跟我说”,之后我就拿着这张“在职证明”
去进行诉愿,直到近期再度询问承办人员得到诉愿结果是驳回,在期间其实我询问过承办
人员,承办人员说可以进行劳资纠纷调解或是到高等行政法院继续申诉
2.我可能近日要离职,我算了一下我的离职预告日是会涵盖到我刚好就职满一年,但公司
说我的特休要到10月才有,但公司照劳基法走
问题:
1.是否可以如承办人员说可以用我已经有进行诉愿的事实来提出劳资纠纷调解?
2.我是9月到职但是特休10月才有,如果我的离职预告期已经涵盖到就职满一年,那是否
可以拿到没休完特休的薪资?如果不行这样公司是否违反劳基法?
3.应该是最基本的问题...请问劳资纠纷一定要在职前提出吗?辞职后还能够提出吗,因为
问过一个承办人员说劳资纠纷本来就是离职后提出的...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第一次在
PTT发文。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8-27 01:48:00
1.可以 2.半年就有特休了 3.都可以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27 02:02:00
看是什么劳资争议啊...不当解雇当然要解雇才会有但如果是不当调职或是减薪什么的在职期间也会发生
作者: celtics1997 (山东之龙-禁邪赛鸽)   2021-08-27 06:09:00
@taipoo 钱奴头脑有问题 不用理他https://i.imgur.com/EnRtfx8.jpghttps://i.imgur.com/8cPs8S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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