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因为怀孕与他老公登记结婚。当初发现怀孕,朋友不想生,觉得他们负担不起养小孩
的钱,且工作环境差(室内有烟味),不适合朋友边怀孕边工作,是男方主动提及让朋友
离职,自己会抗起家用付担,再辛苦也会努力,朋友才决定离职把小孩生下来。
朋友在怀孕期间,男生还在读高中二年级还没毕业,小孩生出来之后,男方白天6点出门
工作,晚上去上课10点回家,带小孩的事自然就是我朋友承担,争吵不休,除了疲累,也
为了男生没有很积极的赚钱而感到没安全感。
目前小孩一岁多,男方五月因疫情影响,在家没工作,也于六月毕业,这阵子跑外送当作
家里收入,朋友也有申请补助勉强过得去,后来朋友与男方提出也去外送,交换著带小孩
,男方说好,结果我朋友跑外送没几天,男方就说他要一直带小孩,叫朋友一直去工作,
把赚钱的事情都丢给我朋友。
另外朋友怀孕到生后一直排斥与男方发生关系,因为男方都不带套(说会体外射精但是结
果没有)朋友因不想吃避孕药,所以一直拒绝,但是在男方的要求下,还是有发生关系,
而且又怀孕。朋友这次是铁了心不打算生小孩,男方认为朋友有问题一直把怀孕这近事怪
罪于他,在小孩拿掉后的争吵当中,一直要朋友两个礼拜后去工作说因为家里没钱,要我
朋友出去赚钱,并且说朋友会怀孕是因为自己不吃避孕药,还骂朋友有病,说我朋友妈妈
也有病才会跟朋友爸爸离婚(对话录音),实际是因为朋友爸爸外遇,吵架的过程还一直
要我朋友把育儿津贴和一些补助的钱都拿出来使用,说自己没办法付房租、水电、管理费
,但是那些钱是我朋友目钱唯一的存款,大概快七万,男方存款不明,已知动产是有车,
并且有一笔保险到期,可解约领15万多,目前疫情在家待业,跑外送。
补充:男方那时朋友生孩子和做月子不够钱,有请朋友妈先去跟合库借贷疏困贷款,目前
朋友妈还在偿还,男方本身也有债务:两笔疏困,一笔去年,一笔今年,朋友则是学贷十
几万。
问题:
1.请问男方吵架明说朋友和朋友妈有病,并且把怀孕的事怪罪于朋友该负责,是否可以这
个为由报警,请社会局介入并协助朋友进行法律诉讼?
2.请问朋友目前有做外送,法官如果要裁定坚护权归谁,朋友是否得去找一份更稳定的工
作?或者提出收入证明即可?
3.请问坚护权的裁定除了主要照顾者,与工作财力证明外,法官也会依什么做条件,做出
最佳坚护者呢?
4. 请问男方如果学历不高,且常与陌生人因为一点小事吵架,是否可以以这个做依据,
让我朋友拿到坚护权的可能性大一点?
5.请问男方一口咬定朋友户头的钱是共有的,是否可以拒绝与男方平分此笔钱?
6.请问朋友如果申请法扶,会以朋友本身的财力状况做依据,或是整个户籍的财力状况来
判定是否可申请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