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收到匿名短信如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楼主: Biscuitscu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20-12-23 19:26:37
代友PO文,请各位键盘专家不吝给予意见。
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分享及刊登。
事实经过:(以下为第一人称叙述)
在和男友交往稳定论及婚嫁的情况下,男友收到一则非为彼此追踪对象的IG讯息,内容大
致如下:
X先生您好,我有件事不知是否方便与您分享。
我在就读某大学某系(我的系所无误)的情况下,认识一位A姓(我的姓无误)女同学,A
同学感情生活相当精彩,和系上助教交往,但助教有女友,A同学还为了助教堕胎(后略

我相信现在很多征信社都有婚前调查的服务。我相信我这位A同学遇到好对象一定会尽速
步入礼堂,紧紧抓住对方不放的。
祝您顺心。
- - -
很不巧对方所述都确有其事,但是是以非常恶意的方式加以叙述,当年我是到最后一刻才
知道自己是第三者,我所承受的痛苦绝对不亚于正宫女友,选择堕胎也是在当时不得已的
决定。我只告诉男友我有感情创伤,没有坦承年轻时的不堪过往,但这是道德层次的问题
,可以审判我的难道是一个新创帐号这么简单吗
问题:
无论如何我的生活已经毁了,可怕的是我却还是不知道对方是谁,更不明白对方这么做的
用意,我不想余生都提心吊胆过日子,请问这样的匿名短信我是否可以透过提告的方式找
出对方身份呢?这样是否不涉及诽谤?也许对方没有犯法,但提告警方会受理吗?或是有
律师愿意承接?我愿付出我的所有找出这个人。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2-23 20:38:00
是毁谤无误...可以报警请警方找人...不保证能找到就是了ig是fb底下的,fb多半是不会给资料, 你可以考虑把fb买下来目前fb的政策是非重大刑案不给资料, 或者成为大股东也可以劝你是看开点...如果因为这事男友跑了,那代表这男的不可信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2-23 20:58:00
一对一"私讯"不成立诽谤 只能打民事 但问题就会是怎么举证损害至于怎么追究...人要自己找喔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3 21:23:00
?我是觉得还是能告欸,反正成不成立不重要,人找到最后不起诉也可以知道对方是谁。前提是警察愿意找或ig愿意提供资料。用刑事手段找人是蛮常见的手法。
作者: Yyyyyy   2020-12-23 21:27:00
问题是FB就不吃这套啊 警察受理又怎样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2-23 21:35:00
FB通常不会理这种事情。改名字、低调别在网络上PO照片。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2-23 22:39:00
这不是一对一私讯吧。有看清楚?
楼主: Biscuitscu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20-12-23 22:48:00
回楼上,是私讯喔,也没有指名道姓,以分享的方式貌似说出自己大学时候的事情,再祝对方顺心这样。蛮厉害的。(我是代PO)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3 22:59:00
你男朋友都觉得是你的时候,这就是诽谤了,意图散布他就传给一个不认识的人,这不是散布是啥,要件都到了
作者: mudafucka (sinner)   2020-12-23 23:40:00
fb公司不理这种妨害名誉的案件...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2-24 00:34:00
可是要件是意图散布于"众"...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2-24 00:58:00
KK是对的...只丢个人没有意图散布于众没事...我错了!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4 01:33:00
错漏了"众"我的锅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12-24 01:35:00
最好的方法就是寻求你对象的理解 并且快乐的享受生活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4 01:58:00
各位大大我有疑问,如果此人"意外"被检警调查到,然后又被检警调查出1:1私讯了多人算散布于众吗?谢谢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12-24 02:42:00
如果许多人都收到私讯并且都能知道指涉对象那不就是散布于众了吗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4 02:54:00
感谢蓝海豚。那我觉得还是能告,然后请检座调查有利证据,例如其他人。但...就是怕igfb不配合QQ
作者: T28sc (SE)   2020-12-24 09:26:00
愿意付出所有找这个人去找征信社就好 会知道这事的应该不会太多人 范围蛮小的 当然某些特定对像 助教女友会优先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2-24 09:28:00
私讯传给多人,算是散布于众,看过一个名嘴传给许多记者关于某名人不实内容的短信,刑事部分最后判加重毁诽罪,拘役两个月得易科罚金(约六万元),民事部分不清楚。私讯只传给一人的话,我认为应该未达公然或散布于众的程度。
作者: emily11332 (Emily)   2020-12-24 09:36:00
男友的反应呢? 过去无法改变,找愿意包容所有的人是否还有其他亲友有收到?若有的话说不定可成立诽谤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20-12-24 11:49:00
就算找到能告啥?你都直接承认对方说的是事实了...寻求谅解,尽量少在网络上暴露个人足迹跟讯息,好好过日子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2-24 12:41:00
私讯多人的话的确是散布于众。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20-12-24 14:01:00
私讯多人是散布于众,但问题是IG FB向来不配合这种调查
楼主: Biscuitscu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2020-12-24 14:20:00
谢谢大家的回复。说明一下:1 应该可以确定的是只有男友一人收到。2 讯息其实并未特定指涉某人某事,而是由不相干的问候切入“我想跟您分享我大学时期的一位女同学…”当事人想知道的是这样的分享文甚至常见梦境文究竟是否有法律责任?3 即使没有法律责任,去报案的话警方是否会开立三联单并且侦办,还是连报案都会在第一线就被挡下来?谢谢大家。回34楼t大:当事人有问过征信社了,但如果要找出对方IP进而确认身份,还是要透过警方,所以感觉是死胡同。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12-24 14:53:00
梦境文分享文如果符合上面说能清楚辨识跟散布于众其实没有任何规避法律的效果警察即使侦办也多半会无下文死胡同 只要男友跟女方不在意 就会发现连墙都不存在
作者: hidog (.....)   2020-12-24 15:03:00
提告可以找人,刑事外还有民事可以告民事一般来讲,让第三人知道就构成侵权了就算是事实,跟公益无关仍有机会构成侵权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20-12-24 15:52:00
问题是散布于众,都已经说一对一了能侵犯什么权力 ?如果是捏造可能还有些机会.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0-12-24 17:24:00
就算找到人 大概也会被认为自己对号入座 毕竟你要自己举证他说的是你偏偏他说的又是事实 又未散布于众
作者: asmp   2020-12-24 19:18:00
本案就算所述为真实,但只要有散布于众的意图,依310条第3项还是可罚,只是对方了解无须散布于众,只要让男友知道就会造成最大伤害。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12-24 19:55:00
这个案例想要循求法律途径来追求正义,是不容易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2-24 23:41:00
如果讯息内有诱导男方散布,那很有机会算意图散布于众不过前提还是要可以找到人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20-12-25 09:06:00
前男友愿意帮忙约这个人出来谈吗? 前提是用前男友名义.就说有问你,但是女友否认,所以想约出来了解之类的,当然你们分手的讯息不能曝光,或者分手曝光,双方放不下,男方想约出来核实之类的,
作者: emily11332 (Emily)   2020-12-25 15:23:00
文章好像没说有变成前男友? 若传讯人是针对交往对象的若还有前几任男友可询问一下是否收过私讯
作者: piguy2 (piguy2)   2019-01-05 07:44:00
如果系里面只有你姓A那就可以认定是在说你,不过告毁谤你必须证明她说的非事实很难,除非你是处女。放弃吧。这个匿名短信很高明,完全没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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