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上周四接近午夜12时,我家外面发生有两台车起纠纷,前小黄后自小客车,当时听外面状况
是因小客车想停进去车格里面而按一下喇叭,小黄则不理会,小客车第二次按喇叭几秒后,
而跟小黄发生口角,若当下不制止,会被2人吵架而不用睡觉,愤而报警,小黄看到我报警
却没证据说我一天到晚没事乱检举,我直接回说没证据这样会有毁谤,连警察来也还是第二
次毁谤,今晚20时前后,该小黄驾驶去港式烧腊店买东西还故意大声说前后某楼怎样的,甚
至还冒出若事后抓到直接打
问题:
虽然他未进行实质动手,但万一有一天他真的对人动手情况下,哪种刑事可以提告?以及社
会秩序维护法是否同时违规?(因在第三人以上之场所),以及有无类似像家暴那种可以限制
谁禁止靠近之类的吗?主要他个性不好,常会跟民众起冲突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