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六月刚买一台机车,不到两天就被撞了。
我停在小巷白线外(很靠近白线)正脚架立起、人坐在机车上,结果被房东母亲汽车
倒车撞到。当下没有报警(因为对方是房东母亲加觉得她会全赔)结果总价1850元
房东母只愿意赔500。我就告上法院,后补报案之后上市公所
调解委员会结果调解失败。说我要赔她汽车比较多(对方汽车很破烂),
又说是我撞他。之后去法院调解,对方没有来,等下次开庭。
今天去了法庭,然后要求其他赔偿,法官说无法理赔,
也就是除了车损外裁判费、出租车费、影印费、电话费那些都要自己吸收吗?
另外,只有车损的话可以请求精神赔偿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