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在八月时收到email聘书,上面写我今年的薪水以及保障一个月的年终会于隔年一月时
发放。
后因种种因素觉得这公司不适合我,想说希望能在明年一月领到这笔钱时离开,于是我到
公司财务询问,财务却说著这笔钱会等到公司农历年前 也就是二月多时才会发放,想请
教各位,这样是合理的吗?
我有什么方式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https://i.imgur.com/N7UlfMm.jpg
问题:
公司财务知道我上去询问后就打给我主管
主管就要我回我是不是要继续待
然后说这笔钱就是要二月才能领到 不然你就是告诉我你不想继续待 给我时间找工作
但就是不要我骑驴找马 把名声弄臭给自己难堪
我自己也觉得骑虎难下 希望各位解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