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法院可以不经过告诉人同意改侦办地点吗?

楼主: tga123 (叛帝)   2020-05-07 20:25:52
事实经过:肥宅在脸书受辱,在住家附近警察局报案
目前已经在台北地检署与检察官讯问过
当初有提到被告住在云林愿不愿意
更改侦办地点至云林,我有明确的指出不愿意
这两天收到地检署的信件告知
不能仅以看到脸书的地方决定管辖权
加上被告住在B地证据调查与传讯方便
因此将相关资料请核移至B地检署侦办
另外证人即告诉人已经经过台北地检署讯问完毕
问题: 这对我有影响吗? 到时候开庭会不会要我到B地开
假如有影响我不能提出异议吗? 假如辱骂我的人在垦丁
啊我不就要跑去垦丁开庭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感激不尽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0-05-07 20:35:00
对 结案
作者: b1ueo9 (b1ueo9)   2020-05-07 20:38:00
云林也是合法管辖阿 没什么问题 不想跑可以不要告 刑事没有以原就被原则 移转管辖也不需要你同意 检察官觉得可以就行了 刑事本来就是追究被告责任 以方便后续侦查被告为原则也没什么问题
楼主: tga123 (叛帝)   2020-05-07 20:44:00
原则上没问题就是了!好!这样我知道我在看要怎么处理 感谢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0-05-07 20:44:00
我遇过最惨的是在台北告,转到澎湖去侦查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0-05-07 21:37:00
这就是法律成本及风险,不然你当初就吞下去,或者可撒回告诉。
楼主: tga123 (叛帝)   2020-05-08 02:20:00
感谢各位分享感谢
作者: taiwancom (捐钱给跑粉趴?)   2020-05-08 19:17:00
对,他如果住马袓,你也只能去马袓
作者: stzero (唯)   2020-05-14 05:38:00
想借标题问,如果能证明自身有疾病不宜长途外出呢?因为有车祸后遗症,所以每次回诊都是坐出租车哩但是攻击我的人似乎不愿意停止攻击删文,真的很纠结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14 09:20:00
如果是这样又想捍卫自己权益。就请律师代为出庭处理吧。
作者: stzero (唯)   2020-05-15 05:28:00
好...好吧,感谢回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