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2020.03.20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有轻伤。没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现场没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甲方 脚踏车
乙方 机车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发生当下,有报警,
等了一个月初判表出来了。
六、问题:
http://i.imgur.com/neNkJRi.jpg
甲方 脚踏车 被写安全规则102条1项2款
乙方 机车 被写安全规则93条1项2款
(在巷子发生的碰撞,当时时速25)
请问初判表这样写时,双方责任是几比几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