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

楼主: panrong (目分目分口屋!)   2020-04-30 09:38:57
事实经过:
我有某大外商银行的某张信用卡,该银行会不断寄送广告邮件,信尾有取消订阅的连结,
但该连结也只是个e-mail地址,例如: [email protected]
我已经用此信箱寄给对方两次,但还是持续收到广告邮件
问题:
以前念书的时候记得有条法规要管理垃圾电子邮件,查询后应该就是
"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但目前似乎还是条草案!!?? 民国94年到现在...
请问目前是否仍没有法源依据规范这些"台面上"的公司寄送垃圾讯息?
注1: 因为是信用卡客户,直接封锁该公司信件可能会导致我收不到电子帐单
注2: 该公司的广告信还很荒谬的写:
"本行将按您的要求取消该寄送服务,且不收取费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BMOI (默海)   2020-04-30 10:39:00
题外话,那信箱应该只是发信,而不会看信件的,你寄那信箱取消根本没用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01 05:38:00
先打电话去该银行表达拒绝共同行销。一周后还收到就去金管会检举。
楼主: panrong (目分目分口屋!)   2020-05-01 22:12:00
好的,我也是打算这样了,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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