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
4/27的时候,我租屋处楼下的公司遭窃,然后我因为身形、身高、穿搭、衣服、帽子、跟嫌犯很像,所以被语气不好的当成嫌犯,接受讯问,一个小时左右。
大致上交代一下,我和往常一样,每天都去运动中心游泳、公园运动。
今天下午,运动完后,看到手机有派出所打来纪录,所以我回拨,得知派出所叫我去一趟,所以我就去了,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要我过去厘清一下。
结果,进警局,就突然开始了,两名警察,先入为主的在讯问我(语气态度有点不好)。
过程中的问句,不外乎有。
1.“我们有拍到监视器录影画面,确认画面中的人,就是我!”
2.“承不承认?”
3.“为什么还不承认?”
4.“好,不承认没关系,我们现在证据不足,我们有拍到运赃货的车牌号码,他是不是你朋友?”
5.“你认不认识某某某”
6.“之后会传那部车的车主过来(你朋友来)”
7.“到时候会再传你”
8.“你说不是,我们证据不足,也那你没办法,所以只能先这样。”
9.“之后可能还是会需要你协助配合”
上述的语句,大致上是这样的语意,反正我彻底被当成头号嫌犯,只因为我跟监视器拍到的画面里的嫌犯,长得很像!
所以后来,我也很配合,交代很清楚,我为什么会从西屯区,我搬来西区这边租屋住,是因为职涯规划,我未来要去志光补习考公职,未来要考书记官、要在这附近找工作、然后前阵子才刚从全联离职,想稍微让心情缓冲一下、目前每天都在运动而已,暂时还没找工作,之后想找全家早班,我以前是做全家的,所以我现在,想先把身体养好。
电话没即时接到,是因为刚刚在运动中心运动,从运动中心回来。
而且我未来是要考书记官公职的人,我不可能违法。
最后,配合员警,一起回我租屋处一趟,确认我租屋处没有嫌犯的衣着、鞋子、短裤、上衣、帽子,确认不是我后。
才“稍微”相信我,不是嫌犯,但还是“不排除,之后要我保持联络,协助这起窃盗案。”
所以我事后很气,无奈情况下,只能打电话给我爸,去稍微关心一下。
因为我爸,刚好是那个分局的书记官,所以请我爸打电话给派出所的所长,稍微了解一下,到底过程是怎样,“为什么我会被当成嫌犯?”
(当初搬出来搬到西区,就是因为派出所很近,刚好我爸也都有认识这边的员警,(书记官负责点名的),想说比较安全)
结果今天,我竟然被派出所当成嫌犯!
而且,还被“无端编故事”?
说“监视器拍到的,那是我的朋友开赃车,他协助载货,我从租屋处走下来,搬东西,监视器画面都有拍到你,那就是你,然后那就是你朋友的车!”
“你认不认识某某某? ”
“还不承认?”
可是瑞凡,我出社会了,我大学朋友各奔东西,我现在生活圈,根本没朋友......
所以今天晚上从18:00~19:00,花了我1小时的时间,在警局接受讯问。
害我之后,晚餐吃不下,一直到9点才吃晚餐,后来也只有买粥此来吃。
现在也睡不着,被惊吓到,也很气。
已经排除是我了,因为感谢我爸,我爸刚好是那派出所的书记官,跟副所长确认过后,才相信不可能是我。
只是因为我平时出门运动,刚好都戴帽子、穿短T、拖鞋、短裤,跟嫌犯长太像,所以就“直接被当成嫌犯”,传唤到警局,接受讯问,然后被两名警员,被先入为主怀疑,我就是嫌犯!
然后语气态度都不好!
不尊重我!
今天这件事情(被误会是嫌犯),事后也结束了,因为我请我爸打电话过去跟所长请安一下,了解一下事情经过、状况。
问:
1.所以让我饱受惊吓,想请问我要怎么维护我权益?
2.或是有什么管道,可以投诉那两名员警,让他们知道,自己错了?
(尤其事后,他们也没打电话跟我道歉)
警察怎么可以这样办案?
原来长太像,就能直接被当成犯人,然后被不合理对待、语气态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