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上诉人知道被上诉人拿一个不是原始的影片档案,然后鉴定单位因为是财团法人成立的,
相对的就会比较对被上诉人(土地开发商)有利!事后上诉人才知道。
法官自己也说他不是这方面行家,也没有用过且不懂什么叫做移动电话、应用软件...等,
法官看到了后就是让上诉人很无言~
问题:
1.小弟我要怎么在民事案件可以具体呈现被上诉人拿的影片跟不是原始档案?
2.在鉴定单位鬼扯一堆后,如果事后印证我这个案子是该鉴定单位鬼扯,我可以诉诸媒体
吗?
3.呈2.过了n年后,我可以提供更具体的新事证还可以上诉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