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在补习班打工了快两年(一周四天,一天3-4小时)今年七月中老板不知为何突然想帮我
保劳健保,我没有什么意见,就同意了,但10月因为学校问题,无法继续打工而提离职。
这个月去领薪水,既然才领300块...但照时薪算是8600。
老板说因为每个月劳健保会比较晚下来什么的,所以可能会累积几个月再一起扣。所以说
,一直到这个月领薪水,老板一次扣了从七月中到现在的劳健保,重点是,他还从我的薪
水,扣了劳退金,另外,他还说他保错额度,保到月薪23100的额度,他还表示,公司因
此多付了很多钱。
我先承认,在这之前,我完全不懂劳健保的制度规则,事后我才发现劳退金应该是雇主要
负担的,于是我当天就和老板联系请问关于劳退金的问题,老板居然回我:“我之前
有跟你说,劳退金的部分需要你自己付担,因为你不是正职,而且那以后是你自己的退休
金。”
我有印象他曾说过要我自己付担,当时也因为不清楚详细内容,于是口头上同意她。
到现在才发现也太扯了吧,上个月完全白做工...
尚未到劳保局确认是否有缴纳劳健保与退休金的部分,会尽速完成。
问题:
1.虽然我口头答应自行负责劳退金(没有签署文件),但这本来就是公司的责任,公司是
否违反?
2.公司保错额度,我应该有权利要求付担我本来应该付的部分就好?
3.我还有机会拿回这个月的薪水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