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8年9月中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机车驾驶及乘客人车倒地,四肢挫伤,有验伤。对方汽车后座车门凹陷,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我方有报警,现场未保持原状。
四、事实经过:
我方机车行驶于机慢车道,对方汽车后座乘客开车门打到我方机车。
五、问题:
对方不承认突然开车门,称当时他们的车门已经开了数分钟,是我们未留意,不小心撞上
去才会发生事故。
初判表认为对方驾驶及乘客开启或关闭车门时,未注意车前状况。认为我方驾驶涉嫌未注
意车前状况。
我方的疑虑:1.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的下方记载:“A车乘客左后车门未关闭,B车沿某某
路西往东方向行驶,双方于肇事地点发生车祸”
似乎采纳的是对方的说词(车门未关)、而不是我方的意见(突然打开)。
此部分可否提出争执?
2.对方表示一切依照初判表,我方也有过失,故仅愿意赔偿我方驾驶及乘客各5000元,像
这种被车门打到的事件,机车驾驶有注意车前状况的义务没错,但车子旁边的车门真的无
法防范,对这个部分有疑义,我应该再声请车祸鉴定吗?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samnpc 2019-11-11 19:32:00
法院只看车祸鉴定结果,不采用初判表,那还需要执著在初判表上吗
谢谢楼上y大、s大的回答。已经去警局提告了,初判表是对方说要以初判结果为赔偿依据
申请鉴定,初判表示双方同意下可以作为赔偿依据但是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想按初判表就去车鉴
各说各话当下就要有警觉要自己蒐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说有没有路过车辆、监视器…光就撞击判断车鉴没那么神,唯一筹码剩受伤,就看怎么谈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1-11 21:39:00过失伤害告下去就对了
谢谢楼上b大、e大...警方说现场的监视器都故障了,民间的也没有录到。对方的驾驶和乘客都口径一致说是机车撞车门,不是汽车突然开车门,只希望他们能受刑法的制裁了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11-12 13:38:00我只能说不要期待什么,而且这种罪也不会制裁什么,所以....
机车撞车门 对方车门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也是会成罪 不用担心 对方皮就告就是了对了 先一个去立刻告另外一个可以等快到期如果没一起处理就好玩了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