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因此事目前12月要进入第一次开庭,故部分情节暂不讲得详细:避免节外生枝”
我去年进入某电竞产业公司,前后约莫半年
其中的用自己网络身分协助宣传办活动等等,皆被老板翻脸不认帐
然后这半年他完全没支付我半毛钱,故其中我有跟他索取生活费
后来被他以民事诉讼说欠钱不还
问题:
我跟他之前,并没有签订所谓的合约,也没有白纸黑字(他原本也说要帮我保劳健保也没保,
所以这是我的死穴)
但是我手头上有很多在他们公司协办的事证
只是因为第一次开庭要写所谓的 “民事答辩状”,我没有写过这类型的东西
请问要注意些什么?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