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父母相隔8天逝世的遗产申报和继承程序问

楼主: hn9480412 (ilinker)   2019-09-27 18:42:25
事实经过:
应该说是我祖父母啦,我是代我父母问的
我祖母在上个月底逝世。相隔八天后我的祖父也逝世了
现在在处理遗产申报和继承程序问题
依照民法遗产继承程序是配偶可以分配到50%的遗产,子女再分剩下的遗产
问题:
现在问题就是我在申报遗产和继承程序的时候,是要先办理我祖父的继承程序后再
办理子女的继承程序
还是可以直接跳过祖父的继承程序同时办理子女的继承程序?
不然这样子很多程序又要再重跑一次非常麻烦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9-27 19:12:00
祖父部分就不提了。祖母部分:一、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为一身专属权,不得让与或继承,但已依契约承诺或已起诉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030条之1第3项意旨参照)。本件由于时间过于仓促,我推论祖父应该没有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二、祖母的遗产税申报:祖父应该要列名在继承人。  祖父遗产税申报:祖母遗产总额的祖父法定应继分,  要列入祖父的遗产总额。我没有细查,仅凭印象推文。
楼主: hn9480412 (ilinker)   2019-09-27 19:37:00
我祖父住安养院10几年了。也不敢让他知道祖母死的消息所以照您的说法是要先处理好祖母的遗产申报和继承问题后再来处理祖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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