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强制分割 继承人一堆要如何清偿 补偿金

楼主: sex8088 (呆呆)   2019-09-25 22:19:42
事实经过:
小弟名下持分土地 被强制分割 判决已经确定 要土地登记时
必需先偿还找补 我就是应补方 当然金额都不多
但可怕的 有些是公同共有 继承人多到爆
例如 我需补偿甲 5000元 但甲的继承人高达 66人会不会太址
更干的还不只一个 全部加起来快200个
我去法院问是不是可以办提存 结果对方回答不行
我必穷尽一切方法找到些人 差点没昏倒
光是存证信函花费就远超过补偿金额
而地政说 不偿清 这些人随便一个人
都能把你的土地设抵押权 不处理很麻烦
问题:这种强制土地分割 公同共有继承人一堆
要如何解决找补 遇到这种头很大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19-09-25 23:30:00
这200人不是都在原告被告里吗不是都有地址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9-09-26 11:06:00
因为这是人民自己的问题,不是政府的。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9-27 11:55:00
你去找有办过的律师,这个不是不能提存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9-27 12:57:00
《土地登记规则》第100条之1第1项:依民法第八百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申请共有物分割登记时,共有人中有应受金钱补偿者,申请人应就其补偿金额,对于补偿义务人所分得之土地,同时为应受补偿之共有人申请抵押权登记。但申请人提出应受补偿之共有人已受领或为其提存之证明文件者,不在此限。依《土地登记规则》第100条之1第1项,应该是可以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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