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家父早期继承了一笔农村建地,此建地是多人共同持分久未分割,近期有个人收购了一些
小坪数大概再100坪就能持有三分之二。
近来一直打电话来询问有无卖的意愿,价格方面家父认为太低。
家父怕被用土地法34-1强制购买,在价格上有疑虑。
问题:
查询实价登录,有卖掉的价格约2.2~2.8万/坪
对方开价2.2万/坪来购买,如果有其他人先卖让收购的人满足三分之二,那后续被
以土地法34-1强制处分,假设再卖给其他建商那家父收到的补偿价金是如何计算?
假设收购人贱卖给其他建商,那家父如何自救还是在价格上有公告现值可以保障?
其他共同持有人是有提出是否可以用分割的方式来保护自己?
该土地上还有一些老旧平房,也是其他共同持有人不想卖的原因
也有其他是认为价格太低。
因为对这方面不熟悉,网络上资料也都没提到价格的问题,先感谢各位大哥的回答。
p.s.家父持有的比例是可以让该收购人满足三分之二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