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与妻子结婚多年膝下无子,未来也没有生育或领养的计画
而我有个从小就反目成仇的哥哥,不学无术,关过几次
个人名下资产不斐,若我身故,即便预立遗嘱,哥哥仍能主张特留分六分之一
除非:
民法第1145条: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丧失其继承权:
一、故意致被继承人或应继承人于死或虽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诈欺或胁迫使被继承人为关于继承之遗嘱,或使其撤回或变更之者。
三、以诈欺或胁迫妨害被继承人为关于继承之遗嘱,或妨害其撤回或变更之者。
四、伪造、变造、隐匿或湮灭被继承人关于继承之遗嘱者。
五、对于被继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经被继承人表示其不得继承者。
问题:
有没有什么方式可以达成1145条之要件?
或是任何信托、资产管理计画?
一毛钱都不想留给那个垃圾
真的不要生孩子或领养,不想要对另一个生命负责几十年
资产全部过给老婆,也暂不考虑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9-05-07 03:17:00活比他久
作者:
DanJill (丹吉尔)
2019-05-07 07:21:00父母还在吗? btw,不考虑全部捐出去吗?跟太太先技术性离婚,再把剩余的捐出去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9-05-07 09:32:00生前处分
作者:
tks9527 (谢谢你9527)
2019-05-07 10:50:00收养成年人,就成了你的继承人
财产在生前通通赠与给太太就好了,这样子是不是要烦恼万一太太跑了怎么办?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7 15:15:00他有特别注明暂不考虑资产全数赠与给太太可能就是在担心吧。不过身边没有能够完全信任的人也是挺值得同情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07 16:24:00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H大你有把所有财产都给谁了吗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7 17:31:00目前还没。未娶妻膝下无子。不过如果有类似状况我可以给我弟或我父母。
有的国家是有某些继承人没有特留分的规定,你可以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去拿那个国家的国籍,但还要研究一下国际私法相关问题就是了。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9-05-07 23:31:00指定受益人的保险给付不受特留分限制。不动产设定抵押权可以让名目价值变成负的。但要处理到一毛都不剩,换国籍大概还是比较可行。
德国民法,仅被继承人之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及配偶有特留分。我刚看戴东雄最近的文章上面有写这个。去当德国人,然后立遗嘱。
作者: HolawOw (HolawOw) 2019-05-09 02:08:00
可恶 你竟然可以叫这个ID
作者:
cka 2019-05-09 13:04:00有一百万 跟一千万 跟1亿 跟10亿根本是不同状况..我也不太可能生前把所有财产给任何人啊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09 16:56:00说的也是。他资产应该破亿所以考虑比较多吧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5-10 08:42:00财产破亿才不会来这问
作者:
fuzuhada (864阿荣)
2019-05-10 17:13:00不斐不去问律师 来这里心态可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