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诈欺案件 帐户被控管 需要不起诉处分书才能向警局申请解除~~~
上个月4月初判决不起诉 打电话去询问,约4月15日已由平信寄出,结果现在没收到,只能叫他再寄一次
不过当时开侦查庭时的开庭通知,当初也没收到,后来由电话通知才去开庭
所以已经有两次前例,第三次我也不知道收不收的到
传票通知时有核对过住址,这次打电话去,也有核对住址都没错
然后我问他不能用挂号寄吗,不行
不能到院申请吗,可申请但是还是用寄送的
说什么不能确定我身份,所以不能当场给
结果只用平信寄,那核对身份安全隐密什么的不就都放屁
上网查了一下,在2018年底立委提案的新闻
想要改成开庭通知用挂号寄
里面写现行制度是,开庭通知用平信,不起诉用挂号
可是我今天问,怎么不能用挂号寄不起诉处分书???
是想要我帐户封锁到死,还是想要我改地址让其他人都知道
所以不起诉处分书到底能不能挂号寄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