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各位
我最近有一个买卖(纠纷)问题
可以请问懂法律的朋友吗?
我住台中,我在四月底到高雄大远百的sogo诚品书店买了八万元的黑胶唱片
商品组成:
1.三万元是现货商品(我当场拿了回家)
2.五万元是欲购商品(预计五月底到货)
结账方式:
1.分四笔信用卡结账(有分期)+一笔约15000元的现金结账
2.所以有五张发票(五张发票明细组成有若干欲购商品+若干现货商品组成)
当天消费赠品:
1.8000元的诚品礼卷 (满三千送三百 )(当场8000元礼卷兑换诚品卖场卖的黑胶唱片)
2.市值一万多喇叭(满八万门槛送的)
后续回到台中,8000元礼卷兑换诚品卖场的黑胶唱片与市值一万多喇叭皆已开封使用
昨天诚品告知五万元欲购商品目前国外厂商因版权问题无法寄送台湾,需要办理退货,但是当天消费送的
1.8000元礼卷兑换诚品卖场的黑胶唱片与市值一万多喇叭
皆须退还给诚品后在办理退款(刷退)及退货
请问我该怎么办??
1.我请求赠品皆归属我,我在办理刷退动作,但诚品法务拒绝
2.他要我在全部东西从台中搬回高雄?(why苦的是我?)
3.我查询法律有一条如下?如果卖的人无法履行契约,要付一倍定金当作赔偿),如下说明,请问我的解读是对的吗?
谢谢
苏锦霞建议,消费者尽量避免付订金预购商品,避免取货前公司倒闭;她提醒消费者,若要付订金预购需写履约保证,假使业者逾期出货,可依民法推定契约第254条,寄存证信函要求限期出货;若业者再没履约,可依同法第249条要求业者退还双倍订金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