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请事假事由需要多详细

楼主: moon76213 (夜雪)   2017-07-25 23:54:20
事实经过:
我因为离职的问题跟高层闹僵,原本月初申请月底离职(在职一年),在单位主管协商下同
意改在次月,同时单位主管口头同意下个月批准事假,事后单位主管以他只是名义主管的
理由,拒绝且否认之前批准事假的事情。
后来,又另外再次告知单位主管有私事要处理,至少一周须请事假,但是单位主管不断追
问是什么私事,不讲明就无法跟高层协调准假的事情。
问题:
主要想请教如果因为私事代办这种理由请假,无法提出相关的证明文件,但是又不想说出
太多详细状况,不被准假的话,这样合理合法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7-26 07:55:00
求职假。其实事假不用附,不过你可掰正常的理由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7-26 08:04:00
就说朋友从国外回来要陪他在台湾环岛一星期玩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07-26 09:33:00
心情不好不想上班 这样就好了
楼主: moon76213 (夜雪)   2017-07-26 10:07:00
目前状况就是主管回复说不讲明原由就不准请事假,倘若用各位的讲法还是不给请假这样合法吗?
作者: yesohya   2017-07-26 13:53:00
那下次理由都填 需要在劳工局上班时间洽公 XD
作者: wallachia   2017-07-26 16:27:00
事由:去劳委会询问离职事宜。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7-28 00:30:00
事假本来就有准驳权
作者: neverseveral (快意的风)   2017-07-28 00:41:00
一周的事假,没有正当理由,哪间公司会给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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