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之前岳母和太太不给我看小孩,不准我和小孩讲电话
我打电话给她们,他们一听到我的声音就挂断电话
他们妨碍我行使监护权
刚刚有打电话问警察这个问题,但是警察说会帮忙打电话给他们,但是决定权在他们,警方
无强制力
问题:
请教一下法律的问题喔
我不想和太太离婚,所以暂时处分无法提
平常日上班没有时间跑法院
我能够怎么做?
向法院递酌定探视子女声请状是否能帮我,让我有探视权?
还是说是否有其他办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我目前没有打算请律师,因为之前保护令的庭已请过
没有多的预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