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自承租后(去年七月至今),雨势稍大或是下雨时间长,天花板就会出现水渍,甚至是旧水
渍范围扩大(并且有部分已发霉),不断的反应给管理租屋的公司,告知每次的漏水状况,
还是无法完全处理好,前两个礼拜下了很久的大雨,旧水渍不断变大,也陆续有新的水渍
出现并且从墙面流下来,反应后,也无法做处理,只表示等待此楼层住户全数搬离屋主要
大整理。
此期间曾提过要求减租金,但房东表示有立即处理,所以拒绝。
问题:
1.因居住期间皆有此问题故要求房东赔偿的是至少每个月减少两千元的租金,请问合理吗
?可行吗?即使我没有财务上的损失也是可以的吗?
2.由于当初签约是透过租屋代理公司,所以所有事项皆是由代理人为中间转达,但代理人
无法做任何决定,现在要约房东谈这件事,却让人感觉避不见面,如果一直到租约到期仍
然避而不见,我是否有权利不搬走直到房东愿意见面谈这件事?或是我该如何做?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小妹实在是求助无门,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
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