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因有次要拿旧主机的资料先把现在这台主机拆掉,后来接回这台电脑之后却开不了机,故
从网络搜寻到府维修的服务,找到以下这家帮人维修的服务站,跟工程师约12点半到家中
,一来先请我付700元检查费并在同意书上签名,后来他跟我说风扇和主机板都有问题要
带回去维修,费用是4500不含检查费,我先付了1000元订金,他刚离开,我妈妈觉得费用
太高,想直接换新的一台,我就立刻打给他说不修了,他人那时应该才刚出我家电梯,但
他说合约上有写我不修是违约,要扣留我们的电脑,他说这是合理的价格,但后来询问购
买人才知道当初只花5000内买的...更加不想修了,我们跟他说愿意给他订金1000跟检查
费700,但他还是不愿意,电脑现在还在他那边,但我确定打给他说不修的时候他才刚离
开,是还没维修的状态
附上他一直强调合约书上的一条注意事项
“客户违约则定金及送修品全数没收,客户仍须负清偿尾款之责,自通知15天或报修30天
客户仍未支付维修费用,工程师则有权向客户申请支付命令”
问题:
请问这样我一定要付清5200才能拿回电脑吗?对这完全没有概念......麻烦大家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