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小弟在职场(学校办公室)上,跟一位女性同事有业务上的纷争
于纷争过程中,我语气、态度很不佳。
过程中讲了:(工作职场上)有问题的是妳做事态度、方法,就很爱自干呀!
隔天她来信,说“言语中有涉及性别歧视,如”自干”等字眼”,如未来再出现相关用语
“不避免提到学校性别委员会审议。”
而敝人当初脱口自干一词之意,为她做事情都不沟通、不询问,就自己慢慢摸与拖,以致
于拖累行政效率之意思。
而明明工作场域中,有其他有经验的同事可以寻问。因为她都不询问,造成一件本来10分
钟可以解决的问题,要花上1小时或更久的时间才能解决。
问题:
想请问:有关“自干”一词,是否具有性别歧视意味?
小弟稍微查了一下,“自干”一词应源自于篮球。另外查询“性别平等教育法”,稍微
翻阅条文,浅见认为其为不确定法律概念,如提出告诉,端看裁判人的自由心证。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