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这周五晚间发生擦撞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没擦伤
对方微擦伤
有救护车,但都拒绝就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报警
有笔录
无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只有强制责任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http://i.imgur.com/MvS9LQv.jpg
http://i.imgur.com/sjRmiK6.jpg
http://i.imgur.com/hSTJ5fj.jpg
如第一张图
我骑行公路车直行(速度25),对方机车在7-11卖完东西要进入仁爱街,但未打方向灯且
当初车头45度朝向我骑行方向,当时他看到汽车经过,撇头看一眼直接转向进入,导致煞
车不及,双方撞上。7-11有监视器警方说上次台风停电不知有没有坏要调阅看看。
我自行车方向是闪双黄灯。
昨日台北估价
今日和解不成,等待警方一个月的初判
*因为我公路车(碳车),目前无大碍,车店估价一万多“多处擦伤”,之前都没有,这
次车祸多了(把袋、卡踏、车架、快拆、椅垫
都有多处擦伤
六、问题:
想请问警方大约方向会如何判?
另外当初笔录没有补充他未打方向灯,可以再向警方补充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