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要求庭外和解

楼主: sky820812 (枫江)   2016-10-10 12:17:35
事实经过:
简单说,跟同事一起向前老板打给付薪资的诉讼,前几天他打来说想要庭外和解
条件:现金给付+协议书+撤诉+不接受庭上和解
协议书内容大致是
资方给劳方多少,劳方要在几日内撤诉
问题:
一、
如果我们把这个协议拿去公证,会比较有法律效力吗?
跟我们在庭上和解的效力会一样吗?
二、如果在合约上加注“资方认可我们工作内容跟交接没有问题进行”,
那这样以后资方就不能针对我们工作交接的部分诉讼对吗?
三、另一个人不想打,但撤诉能撤一半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haohaobobo   2016-10-10 15:06:00
老板都不担心你签了不撤诉 你还担心什么呢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0-10 15:52:00
那为啥不能庭上和解???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0 18:45:00
拿到钱就是最实在的,然后如果要非自愿性离职证明要一起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6-10-10 19:00:00
拿钱最重要 你就算诉讼上和解也只是当执行名义去执行最后还不是要去换钱 而且还要花时间跑一堆程序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6-10-12 02:47:00
看到现金在签字不就好了
作者: ixixet (= =)   2016-10-14 23:05:00
如果有透过法扶委请律师,请律师看过并拿到钱再和解撤告,如果没有,建议和解内容看仔细,里面眉角弄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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