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事件一:
去年底借一位朋友线上游戏帐号,后来某天我上线发现帐号内道具不翼而飞,最近开了刑事侦查庭,此人也当庭承认他因一时兴起破坏了我的道具,后来检查官希望我与他和解,并说:你当初借他帐号时没说不能破坏道具,所以就算之后上法院也很难告。
事件二:
承事件一。后来我当庭与他和解,检察官要求他需在19号之前与我完成和解程序。
问题:
一、请问检查官之所以说告不太成是否因为案子太小所以希望我和解,还是真如他所说我当初没跟对方说明白不能破坏道具所以不能告?
二、由于对方从事发到今都处于爱理不理,就连上周开完庭到今天检察官邀求的和解程序也是如此,搞得我不想和解了,请问我能反悔不和解吗?还是有其他罪能告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