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TF1229 (Tigger)
2016-08-15 08:46:19事实经过:
父母因遗产问题,被约去A家谈,
当下似乎是谈的不愉快,A拿玻璃水杯砸伤爸爸的头,
当下有去医院验伤,也有寻求警察协助,
警察表示A有受伤(非爸爸反击,是A自己误伤)
若提出告诉,A有可能说是爸爸反击而受伤,
互告不会赢,变成若无法和解,就可能法院判你几个月再易科罚金。
因为在室内,当下并无证据,
另外一个在场的证人B,也不愿意做证。
问题:
请问若提不出证据的情况下,
我们只能这样吃闷亏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